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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 索引号: 20240913-203450-68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0-2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1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组织调味品监督抽检,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被抽检单位昆明恒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纯味精(360克/袋),生产日期为2018-03-15,商标为佰厨源,谷氨酸钠检测值为77.2%,标准规定值为≥99.0%,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云南商测质量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通报给相关州市,并要求产品经营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责令生产经营企业采取封存库存、停止生产和销售、召回不合格食品、下架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及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18日

附件【附件1:检验项目.docx
附件【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表.xls
附件【附件3:关于部分检测项目的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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