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 索引号: 20240913-203423-48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2-2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食品销售单位实施风险分级管理
日前,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州开展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工作。
一是划分风险等级。根据食品销售经营者的经营场所面积、经营种类、经营类别等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加经营资质、经营条件、自查情况、食品安全 管理制度和人员管理、经营过程控制情况、食品标签外观质量状况、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进口食品、特殊食品、现场制售食品等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之和,按风险分级得分从低到高将风险分为A级风险、B级风险、C级风险、D级风险四个等级。
二是确定风险等级。风险分值之和为0分-30(含)分的,为A级风险;风险分值之和为30分-45(含)分的,为B级风险;风险分值之和为45分-60(含)分的,为C级风险;风险分值之和为60分以上的,为D级风险。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均列为D级风险。
三是实施分类管理。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建立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档案。同时根据食品销售经营者风险等级划分结果,明确日常监督检查频次、监管重点,实现监管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
通过评定风险等级,对食品经营活动实施分类监管,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食品经营行为,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保障食品销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