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 索引号: 20240913-203422-90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1-0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SC1*******066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
在云南省2018年食品监督抽检中,我州个旧市一企业产品抽检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
SC1*******066 |
样品名称 |
南瓜子(炒货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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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日期 |
2018-07-08 |
型号规格 |
190g/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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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称生产企业 |
个旧市大屯丰乐食品厂 |
被抽样单位 |
宁蒗县大兴天天乐购物广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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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不合格项目 |
过氧化值 |
检验机构 |
丽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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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
2018-09-13 |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
2018-09-18 |
(二)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表2 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
具体情况 |
产品控制 |
1.产品控制措施:责令企业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或问题食品、食品添加剂;责令企业召回不合格(问题)食品、食品添加剂。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 (1)生产数量400袋,共计76公斤,货值4000元,已全部销售完毕。 (2)下架数量7袋。 (3)召回数量7袋。 未完全召回原因:剩余产品已销售到市场上未能全部召回。 |
原因排查 |
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原因类型:储运不当。 原因详情: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召回的同批次7袋产品进行监督抽检,2018年9月29日,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出具的编号为 201809SP2039的检验报告显示送检产品“过氧化值”项目符合 GB/T22165-2008《坚果炒货 食品通则》标准要求,所以同批次产品在生产环节不合格的可能性不大,考虑是流通环节运输和贮存不当所致。 |
行政处罚 |
(1)行政立案结案时间。未立案,说明原因:因复检项目合格,考虑是流通环节运输和贮存不当所致。因缺乏证据支持,我局不予立案查处。 |
整改复查 |
(1)企业整改情况和具体措施:企业主动提出开展为期半年的“贮存环境条件对产品过氧化值影响”分析改进计划,并考虑对产品更换抗氧化性更好的包装材料,从生产源头加强产品的抗氧化性。 (2)整改复查情况: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18年9月27日组织复查验收。 |
通报移送 |
(1)涉及其他地区、其他行政部门职责的,具体通报情况:无 (2)向司法机关移送情况:无。 |
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