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注册 登录 加入收藏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公示公告

  • 索引号: 20240913-203422-67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1-0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SC1*******037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

  在云南省2018年食品监督抽检中,我州弥勒市一企业产品抽检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SC1*******037 

样品名称 

卤猪肉 

生产日期 

2018-08-01 

型号规格 

/ 

标称生产企业 

/ 

被抽样单位 

弥勒市潘贤理棒棒鸡店 

检验不合格项目 

亚硝酸盐 

检验机构 

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18-08-24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18-09-04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表2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具体情况 

产品控制

1.产品控制措施:责令企业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或问题食品、食品添加剂。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 

(1)企业生产(购进)4盒,共计5公斤,货值225元,已全部销售。 

(2)下架数量0。 

(3)召回数量0。 

未完全召回原因:2018年8月1日加工的卤猪肉已于当天销售完毕。 

原因排查 

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原因类型:人为添加。 

原因详情:使制作出的卤猪肉口感更好,色泽好。 

行政处罚 

行政立案时间:2018年9月4日。结案时间:2018年9月4日。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的行为违法了《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给予罚款900元的行政处罚。 

整改复查 

企业整改情况和具体措施:现场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培训,帮助经营户整改提高。 

通报移送

(1)涉及其他地区、其他行政部门职责的,具体通报情况:无 

(2)向司法机关移送情况:无。 

  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29日

  • 一部手机游云南

  • 一部手机办事通

  • “互联网+督查”

  • 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

  • 2025年红河州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

  • 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线索征集

  • 为基层减负线索反映

  • 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征集

  • 红河州“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直通窗

  • “互联网+督查”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

  • 我的服务 您来点评

x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