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 索引号: 20240913-203355-242
- 发布机构: 州工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3-13
- 时效性: 有效
消费警示第二期
阳春三月,正值春耕备耕时期,好的农资产品质量是保证全年收成的基础,为了不让农民朋友买到假冒伪劣农资,红河州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提醒广大农民朋友购买使用农资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慎重选择购买场所。要到证照齐全、信誉良好、有固定场所的农资经营单位或个体户处购买。不要贪图便宜、省事,在无证照、证照不全,或者流动商贩处购买,交易方式要正当。
二、要正确选择农资产品。消费者选购农资时,要仔细查看包装是否正规、标签是否完整,有无合格证、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使用说明等。不要购买拆开包装的散装种子、农药和化肥。
三、要认真查看农资产品说明书的使用范围和方法。在使用农资产品前,要认真阅读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的使用说明书,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四、要妥善保管相应票据。购买农资产品时一定要向销售方索取完整的购货凭证并妥善保管,这样便于在出现质量问题或纠纷时顺利维权。
五、要知晓正确维权渠道。若出现农资消费纠纷或者在消费中正当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