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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 索引号: 20240913-203353-757
  • 发布机构: 州工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1-1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工商局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落实情况

   

重点工作 

公开事项 

有关统计数据及情况 

典型做法及问题概述 

部门 

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1.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①以清单管理推动简政放权。 

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及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均可在重点领域公开中网上办事、资料下载及办事指南等栏目中通过链接查询。 

  

③及时公开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失效情况。 

在重点领域公开栏目中设有政策文件一栏,目前,已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放入该栏目中。 

  

④围绕年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目标,汇总形成并统一公布本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 

  

⑤大力促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年内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编制工作,优先推动企业注册登记。 

可从云南省工商局网上办事大厅查询。 

  

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2、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 

①定期发布消费市场运营情况分析报告,重点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和日常用品的消费情况,引导消费升级。 

《红河日报》发纸质及“微信红河”发布《消费警示》共四期,内容涉及汽车消费投诉及维权;划分识别价格欺诈、哄抬物价及违法犯规行为;网络消费陷阱及理性消费,家庭装修陷阱等。 

  

②及时公布交流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 

见省工商局红盾信息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中。 

  

③将对企业作出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以及行政处罚等信息通过云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协调平台进行归集,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进行公示。 

在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公开中设置网上办事一栏,将云南省企业名称库开放查询系统、市场主体年度报告报送及信息申报、非公党建信息填报、企业简易注销、企业网上登记、工商网上办事大厅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公开发布,便于群众查询。 

  

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3、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机制 

①强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集中公开 

我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中工商登记和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公开,目前共有6个子栏目,分别为政策文件、资料下载及办事指南、市场主体信用系统、行政处罚信息、网上办事及公示公告。所发布内容涉及企业注册登记、公司设立、变更、注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等,共发布文档17篇。 

  

②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年内完成“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工作。 

参照国家和省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定本部门主动公开目录,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 

  

③将公开要求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对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及公开方式的意见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和部门有关会议制度 

7月26日,局党组召开党员领导干部巡视整治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州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副书记戚勇同志指导会议。 

11月30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治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州纪委第五纪工委副书记曹万明进行指导。 

  

4、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①建立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定期带头宣讲政策机制。 

局党组书记利用党组会议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定期宣讲国家出台的最新政策。2017年局党组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次。 

  

②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 

1.我局新闻发言人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汪号同志担任。 

  

③切实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实施细则等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 

局党组书记、局长带头解读政策性文件,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 

  

④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单位负责人履行“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积极撰写发表解读文章,主动回应关切。 

   

⑤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已发全文公开有关办理复文 

2017年,我局共收到建议和提案共3件,其中建议1件,为协办件。目前,2件提案已经回复提案人,协办件已积极配合州发改委做好回复工作。 

  

⑥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举措,除保密事项外,均已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意见。 

今年10月1日和11月1日,我州与全省同步启动“多证合一”登记模式及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我局充分利用红河电视台、《红河日报》及“红河工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和广泛告知。 

  

⑦严格政策文件解读源头控制,严格落实《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引发< 关于全面推进全州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确保政策解读和公开属性嵌入公文办理程序全过程。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⑧严格落实《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要求,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处置。 

2.制定了《敏感热点问题舆情处置引导方案》《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应急预案》《舆情信息交办处置监督管理办法》《舆情信息交办处置监督管理办法》,成立舆情信息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新闻发言人。 

  

5、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运维 

①提升网站集群效应,加强政府网站与网上办事大厅的融合对接,形式一体化政务服务网络。 

在州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中,将云南省企业名称库开放查询系统、工商网上办事大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等设置为链接,方便群众直接查询及办理相关业务。 

  

②全面提升政府门户网站办事功能,确保时限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互联互通。 

在州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中,将云南省企业名称库开放查询系统、工商网上办事大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等设置为链接,方便群众直接查询及办理相关业务。开通“红河工商”微信公众号,实时精准推送政府信息。健全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发布文章前,层层填写《信息公开发布审批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等。 

  

③加强政府热线电话管理,推进政府服务热线资源整合。 

认真做好96128政务服务查询热线接听工作,保持电话畅通,确保有专人接听。 

  

6、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统筹指导 

①明确政务公开组织领导责任主体,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和听取重大政务公开事项,部署推进工作。 

确定1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在党组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钱桂芹听取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并研究下一步工作打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汪号分管政务公开具体工作。 

  

②进一步整合政务公开资源。 

3.将政府信息发布、政府网站等平台建设运维、政策解读与舆情回应处置、政府公报、政务服务、政府数据开放、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等工作统筹考虑、协同推进。 

  

③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制度。 

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认真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填写,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 

  

④依托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新认知公务员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 

4.11月27日,邀请红河讲师团孙桂琴老师到我局讲授十九大精神。 

  

7、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①组织学习贯彻国务院年内新修订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5.5月26日组织各科室长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会议由局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汪号同志主持。 

  

②畅通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 

6月14日,我局收到张浩然举报某公司,称该公司微信公众号涉嫌发布违法广告。我局责成经济检查科办理,目前,已将相关处罚情况通过信件函告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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