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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 索引号: zgsxzglj/2024-0000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1-1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工商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按照《红河州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要求,现将州工商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州工商局紧紧围绕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题、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加快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以促进阳光施政、有效预防腐败为目标,以监督行政权力、服务人民群众为主线,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益。一方面,按照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局长直接分管办公室,形成了一把手直接抓,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同时,出台《红河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将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另一方面,突出重点,规范程序。对外以“大力推进决策公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压缩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为公开重点,对内以“干部选拔任用、机关预决算、政府采购、基建工程、资产状况等”为重点。同时,将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并且明确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批程序和回复、反馈机制。 

  二、把握工作要点,严格落实任务分解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函〔2017〕26号)部署,州工商局2017年政务公开主要涉及三个重点: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强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集中公开。 

  自今年6月份收到《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红政办函〔2017〕27号)文件后,州工商局认真研读文件精神,在所涉及的“时政红河——部门动态”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栏目做好更新维护工作。截至12月12日,我局在“部门动态”一栏中共更新信息9篇,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中一共公开信息20篇。 

  在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中,州工商局认真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效解决各类证照过多,“准入不准营”等问题。9月29日,我州颁发首张“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标志“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在我州落地生根。州工商局充分利用州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建设,于9月30日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示公告一栏发布了《红河州全面实施“多证合一、一证一码”通知》。同时利用“红河工商”微信公众号、红河日报、电视台等媒体平台,扩大了宣传力度,让改革政策家喻户晓。 

  在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中,今年9月,州工商局加强与红河日报联系,充分利用红河日报报纸、红河日报微信公众号、红河工商微信公众号等,定期发布消费警示、12315工作简报,得到了消费者一致好评。 

  今年来,州工商局强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集中公开,充分利用州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此栏目共涉及政策文件、资料下载及办事指南、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网上办事、公告公示6个子栏目。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云南省企业名称库开放查询系统”“企业网上登记”“企业简易注销”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监管条例等通过“信息公开”一栏发布,方便群众查询了解。目前该栏目共发布相关文章共20篇。 

  三、推进登记全程电子化,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全面启动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11月1日起我州与全省同步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不断优化业务经办流程,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为群众提供更便利、优质、高效的服务,深化“放管服”跑出政务“加速度”。截至11月24日,全州全程电子化审报企业登记的76户,审核已通过的61户。全州通过电子化核准名称约7718户次。其次,不断深化“先照后证”改革,根据“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履行“双告知”职责。全州19个登记窗口已全面落实“先照后证”登记制度,今年1月至11月,新增企业中落实前置改后置项目登记企业户数2168户。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经过认真自查,州工商局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收到了一定成效,但与州政府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比如:公开的信息量还没有完全满足社会公众对财政信息的需求;有的重点工作公开内容细化程序还有待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的要求,积极探索新办法,采取新举措,下大力气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着力将政务公开打造成财政部门服务和联系社会公众的桥梁及纽带。一是拓宽渠道,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的广泛性。二是积极探索,进一步创新政策解读及舆情回应方式。三是强化学习,有针对性地加强业务培训。 

  红河州工商局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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