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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 索引号: 20240913-203353-147
  • 发布机构: 州工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1-10
  • 时效性: 有效

消费提示

  如今,"微商"几乎渗透到每一位网民的生活中,打开微信朋友圈,满屏的各种产品宣传和代购标语,护肤品、服饰、食物、生活用品等应有尽有。这样的"贴心服务"所引发的消费却未必是可靠的。在此红河州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微商"消费时务必谨慎。

  目前"微商"交易的监管制度并不成熟,一旦微信用户销号,其后发生的商品质量、售后服务纠纷、食品安全等问题取证很难,而且朋友圈买卖行为属于私下交易,买家权益很难受到法律保护,因此存在较大的风险。

  为此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微商"购物时,注意甄别卖家信息和产品信息。向陌生商家购买时,可查询商家的营业执照,最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执照的真假和企业信用情况。同时还应注意核实"微商"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等真实情况,多了解产品原料、产地和外包装等信息,不要轻信"晒出"的购物小票和物流单图片,以及朋友圈的宣传内容。由于缺乏第三方信用评价体系,卖家有可能存在伪造产品销量、评价、转账记录等问题。价格过低的商品谨慎购买。并且要做好防诈骗准备,尽量不要购置大件物品,不要购买无"三包"目录商品,不要做金钱投资,严守底线,勿贪便宜,勿急功近利,以防掉入非法传销、非法集资等陷阱。若发现"微商"存在违规行为甚至涉嫌诈骗,可以向相关管理部门反映或直接向公安部门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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