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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 索引号: 20240913-203154-97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2-2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3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3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餐饮食品,抽检依据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等指标。通告抽检样品5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

  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1.建水县春芳甜食店销售的1批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检验机构为云南商测质量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绿春县小陈鸡汁包销售的1批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超标。检验机构为云南商测质量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3.绿春县张妹破酥包包子店销售的1批红糖馒头、1批紫米馒头和1批白馒头,共3批次,均为糖精钠(以糖精计)超标。检验机构为云南商测质量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对建水县春芳甜食店、绿春县小陈鸡汁包和绿春县张妹破酥包包子店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特此通告

  (注:本期通告仅代表所抽检样品批次的检验情况)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08日

  附件:食品抽检不合格-20201208

附件【第34期附件:食品抽检不合格-20201208-餐饮食品.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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