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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

  • 索引号: 20240913-202250-73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4-2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力推进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为全力推进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红河州市场监管局加强蒙自市与其周边县市非法机动车产品销售的管控工作,杜绝非法机动车产品流入蒙自市辖区,为加强蒙自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迎接国家测评和省模拟测评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指导蒙自市市场监管局对蒙自市辖区内的非法机动车产品销售开展日常监管和整治工作。蒙自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了规范电动三轮车、四轮车销售行为告知会,做好对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的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宣传工作,并开展专项检查,对市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质量进行抽样检测,已责令1户涉嫌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经营户立即停止销售,立案查处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案件3件。

  二是针对蒙自市内电动自行车来源实际,州局联同个旧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对蒙自周边特别是大屯区域内的机动车产品销售市场监管和整治工作。经前期调查,大屯区域内现有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销售维修商户21户,2020年4月16日,州局联合个旧市市场监管局,对大屯区域内的电动车销售市场开展了一次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6户电动摩托车销售商户和抽查电动车销售商户。

  经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或隐患:一是部分商户进货验收制度执行不严格;二是部分纳入强制性认证的电动车产品未张贴CCC认证标志且随车材料不齐;三是配套电动车的蓄电池产品标志和包装不符合要求;四是未全部履行安全警示和告知义务,未认真履行事关车辆能否上牌照的相关告知责任。联合检查组均在现场检查中要求商户立即进行针对性整改,由大屯镇市场监管所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做好州、县市、乡镇三级联动,加大与工信、交警等部门的协同和配合,以蒙自市及周边地区为重点,采用日常巡查、监督检查、专项抽查等形式,持续规范和整治电动车销售市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为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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