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
- 索引号: 20240913-202206-25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1-0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简报(第四期)
红河州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自2017年7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部署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以来,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国家总局和省局的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根据部门职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并取得明显的成效。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确定整治重点,落实整治任务,履行整治责任,健全整治措施,全力推进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二是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整顿与规范并行,加强对生产企业、实体经营主体、网络经营主体等的监管,不留死角和盲区。三是严把市场转入关,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工作,并对企业所生产经营的产品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四是强化广告监测,深入开展食品、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宣传材料未经批准宣称保健功能、疾病预防功能、疾病治疗功能等虚假宣传功效的违法行为,督促经营主体强化责任意识,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五是加大食品、保健食品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通过设置咨询宣传点,发放食品、保健食品科普宣传知识等宣传材料,展示假劣食品、保健食品,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营造有利于推进整治工作的舆论氛围。蒙自、建水、开远等地,以设置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栏、展示假劣产品、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开展宣传工作,提高公众的辨别能力。
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323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259家次、食品经营企业4380家次、保健食品经营企业1358家次、网络销售369次,监测广告109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03份,查处违法广告3条,收缴违法宣传资料1212份,立案查处食品、保健食品违法违规案件26件,受理并解决消费者投诉22件。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有力打击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满足了人民群众食品、保健食品的消费需求和安全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