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
- 索引号: 20240913-202205-63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12-0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简报(第一期)
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对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进行再部署
11月30日,为巩固我州在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中取得的成果,持续推进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部署和安排,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管局结合全州实际,在落实《红河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的基础上,组织制定并印发了《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全州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进行再部署。
《方案》一是成立了以谢文局长为组长,分管的2位副局长为副组长,食品监管协调科、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保化科、信息宣传科、稽查支队、食品药品检验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组建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明确了职责分工,细化了整治工作任务。根据科室职能职责,将整治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到各有关科室,确保落实整治工作各项任务;三是明确了整治的重点,要求各科室履行好整治责任。从生产经营、虚假宣传、欺诈销售、违法广告、委托生产等5个方面明确整治工作的内容和重点;四是健全整治的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明确要通过摸底排查、抽检监测、案件查办、宣传引导、信息报送等方式,积极推进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五是明确工作要求,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方案》要求各县市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加强领导;要制定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要加强督查考评,压实整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