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
- 索引号: 20240913-202153-17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7-0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生产环节安全大检查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新形势,结合红河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红河州开展了食品生产环节安全大检查。
检查坚持“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基本原则,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控制风险为目标,突出重点,排查隐患,追根溯源,主要对州内5家肉制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检查企业是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采购原料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要求企业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并严令企业不得采购走私冻肉、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品及其制品,对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制品一律不准出厂或销售。
检查人员对此次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当场责令企业整改,并要求生产企业持续保持取证时的生产条件,继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法依规生产,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为人民做好充足的食品后勤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