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 索引号: 20240913-201941-11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8-1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组织开展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及2017年食品药品目标责任年中督查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全州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督促各县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好全省加强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暨新闻媒体通报会会议精神,切实保障各族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对各市县上半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全面督查,红河州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决定于2017年8月组织督查组进行工作督查。
要求督查组现场检查贯彻落实加强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及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情况。一是在每个县市抽查2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2个村委会,每个村委会抽查2个村民小组。检查各级政府是否把食用野生菌中毒宣传工作做到村民小组,是否把食用野生菌宣传挂图粘贴到辖区范围内各村各寨。查看相关会议记录,检查各级政府是否召开会议,对食用野生菌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询问部分村民,是否具备识别有毒野生菌及食用野生菌的基本知识,是否具备食用野生菌中毒后能采取相应的自救措施。二是在每个县市检查一家哨点医院,两个乡镇卫生院。检查了解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农村食物中毒急救医生培训,急救设备配置等基本情况。检查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是否具备快速、有序、准确、高效处置各类食物中毒的能力。医疗机构在积极抢救中毒病人的同时,是否及时向卫生计生部门、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安排中毒病人转院至治疗条件较好的上级医院。三是检查每个县市卫生计生部门及疾病控制中心,是否知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调查处理传染病或者其他公共卫生事件中发现与食品安全相关的信息,应当及时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政府食安办。四是在每个县市抽查1个野生菌交易市场或临时交易场所,检查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否加大野生菌交易市场、临时交易场所监管力度,是否存在售卖有毒野生菌、不知名野生菌及当地无食用习惯野生菌的行为;是否严禁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工地食堂、婚丧宴请、大型会议等群体性聚餐加工烹饪食用野生菌类宣传和监管等。五是各市县2017年国抽、省抽及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推进情况,食品药品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及全面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