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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17-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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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水县三措施严厉打击餐饮环节在发酵面制品中违法添加含铝添加剂行为
馒头、花卷、包子等发酵面制品是深受广大市民喜爱的重要主食产品,为严厉打击将硫酸铝钾(钾明矾)、硫酸铝铵(铵明矾)等作为添加剂用于制作发酵面制品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建水县市场监管局采取三项措施严厉打击餐饮环节在发酵面制品中违法添加含铝添加剂行为。
一是明确重点对象和内容。本次专项整治以辖区内有自制馒头、包子等面点的餐饮企业(经营户)、食堂等为重点对象,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有使用硫酸铝钾(钾明矾)、硫酸铝铵(铵明矾)生产食品或超范围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二是督促餐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要求餐饮服务单位按照五部门公告进行自查,并由各队、所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其按照食品添加剂“五专”要求加强管理,对包装标注不明、铝含量超标、以“含铝”冒充“无铝”等现象进行查处,对相关的经营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教育,明确含铝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剂量,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
三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求各队、所向本辖区相关食品企业(经营户)宣传五部门公告精神,发放《建水县餐饮服务单位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告知书》,向经营户普及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阐明面制品可以用酵母、发酵粉和无铝复合膨松剂代替含铝食品添加剂,告知铝摄入过量的危害性及违法处罚措施,并要求各食品企业(经营户)对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特别是泡打粉的配方、标签、说明书进行自查。
目前,已检查自制发酵面制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86家,对5家风险监测存在问题的餐饮单位进行了核查处置,下一步将继续加大超范围使用含铝添加剂违法行为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