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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 索引号: 20240913-201929-678
  • 发布机构: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8-15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抓住三个关键确保农村聚餐食品安全可控

  为进一步治理和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蒙自市抓住三个关键,确保农村聚餐食品安全可控。

  一是管住“关键人”。乡村厨师对食品安全的认知水平与防范意识,是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第一道屏障。蒙自市文澜镇结合当前食品安全形势,邀请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对全镇157村民小组农村厨师800余人分4期进行培训,极大地预防了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二是抓住“关键点”。农村婚丧嫁娶免不了要举办酒席,很多都是在自家门前加工制作,环境差、不规范等问题普遍存在。蒙自市紧紧抓住聚餐场所这个“关键点”,一方面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提高村民食品安全意识;另一方面对有固定加工场的村寨加强现场指导。重点对农村集体聚餐加工场所的周边环境、卫生条件、食料采购、索证索票、厨师健康状况、餐饮具洗消、用水等进行监督检查,严禁采购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严禁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等。采购外卖熟食必须查验熟食制作时间及保质期限、保存条件等,包装运输要符合卫生要求,食用装盘前应重新回炉加工烧熟煮透,拼制装盘要注意规范操作,防止污染。

  三是抓好“关键事”。乡村集体聚餐实行报备管理,是保障乡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健康,及时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基本要求,蒙自市一方面充分发挥农村红白理事会等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延伸农村食品安全管理触角。明确农村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厨师是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在开设自办宴席前向本村餐饮食品安全信息员报告,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餐饮食品安全信息员及时向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报告。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员或协管员视情况到现场指导,必要时由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人现场指导。另一方面明确乡镇食安办、市场监管所、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的工作责任,实行“事前有申报、过程有监管、事后可追溯”的管理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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