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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 索引号: 20240913-201919-235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11-0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四措施开展药品零售企业飞行检查收回GSP证书42张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企业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GSP)认证后的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监督企业持续有效地实施GSP,依法查处企业违规违法行为,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红河州采取多项举措开展了2017年药品零售企业飞行检查工作。

  一是明确重点检查企业,将日常监管中发现管理不规范、曾经经营过假劣药品、被投诉举报过的企业列为重点飞行检查企业。

  二是将飞行检查与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检查有机结合,把列为重点飞行检查的企业同时纳入专项检查对象,两项工作同时开展,大大节约了时间和检查成本。

  三是严格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修订稿)》进行检查,要求各检查组不得走过场、走形式,必须如实反映企业实施GSP的情况。

  四是对飞行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严厉查处,全州共进行飞行检查257户企业,对存在问题严重的2户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对存在问题较多的42户企业在责令限期整改的同时收回了GSP证书,对存在问题少的62户企业进行了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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