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 索引号: 20240913-201853-543
- 发布机构: 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3-30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多举措开展2018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春季是学校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多发季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形成工作合力,切实防范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保障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近日,开远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教育局、城市执法局等职能部门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星期的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一是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制定下发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学校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教育部门的行政主管责任、市场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推动落实各方责任,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学校食品安全治理格局。
二是强化自查自纠。始终把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督促各学校及托幼机构按照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方案,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查找和解决易发突出问题,把问题和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组织食品餐饮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各基层监管所以学校食堂、校园及其周边200米范围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区域,以米、面、油、肉、食品添加剂、调味品等食品为重点品种,按照“风险防控,索证索票,痕迹监管”的工作原则,扎实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确保所有食品来源可追溯。
四是推进改造升级。检查中,针对硬件条件较差、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较低的学校食堂,对加工流程布局、餐具消毒、食品储存、防“四害”等问题提出可行性整改意见,督促进行全面改造升级,进一步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隐患。
五是强化部门联动。联合市教育局、城市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形成整治合力,以校园周边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及食品摊贩为重点,开展校园周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随意摆摊设点、制售假冒伪劣不合格食品行为。
此次专项检查,覆盖了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及技师学院;对254家校园周边的小食品店、小餐饮店、小摊贩进行了检查。其中,对15家学校和幼儿园食堂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37条;对存在问题的小食品店、小餐饮店、小摊贩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9份,取缔非法小摊贩12家;立案查处无证经营食品及使用过期调味品案件2件,收缴过期调味品141袋/瓶、过期鲜奶9袋,责令无生产日期的饮料24瓶下架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