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 索引号: 20240913-201841-15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9-2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食药监局多举措加强经营环节猪肉等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为让全州人民群众吃上质量安全可靠的“放心肉”,过好中秋、国庆、州庆节假日,近期,红河州食药监局采取有力措施在全州范围内加强经营环节猪肉等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防不合格猪肉等动物产品流入红河州市场。
一是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等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全面摸清辖区猪肉进货渠道和供货范围。二是督促农贸市场等市场开办方重新核实所有猪肉经营者的信息,重点掌握猪肉进货渠道,保证信息全面、真实、准确。三是督促市场主办方、商场超市等在每批猪肉产品入场销售前,按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以及州食药监局与州农业局建立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严格查验检验检疫合格证(章)和肉品品质合格证(章)“两证两章”,确保来源正规,可追溯。四是抽查猪肉经营户进货查验情况,严厉打击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猪肉等违法行为。五是排查城郊、乡镇、农村等地区,拉网式排查,不留死角。六是配合农业等部门引导餐饮单位泔水管理,避免流向养猪场(户)。
目前,全州已出动执法人员2619人次、车辆855辆次,共排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12124个次,其中,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2家、食品加工小作坊201户,集贸市场309家,商场超市258家,餐饮单位8563户,猪肉经营户2771户,未发现不合格猪肉等动物产品流入市场。对3家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经营户责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