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 索引号: 20240913-201800-71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4-2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近身”服务州内防疫用品生产企业
为落实好红河州委、州政府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一系列防控措施及指示批示精神,服务州内防疫产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加强对疫情防控相关产品的市场监管力度,4月21日至27日期间,州市场监管局由认证认可、质量监管、药械监管部门有关人员组成检查指导组,联合对应县级市场监管局监管人员,对州内4家生产(试生产)防疫产品的生产企业开展现场检查、指导和服务工作。
检查指导组先后到云南云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云锡劳动防护用品有限责任公司、红河远旭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和云南弘源千凡科技有限公司弥勒分公司生产场所进行现场检查,了解掌握口罩等产品的生产设备、工艺流程、质量认证、注册许可、检验检测、标志标识等情况,对因疫情紧急未及完善而存在的生产环境、体系认证、检验检测、包装标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给予现场指出,并督促尽快完善整改。
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部分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或提高产能,或扩项增项,或转产新投,或引进合作,逐步增大红河州防疫产品产能,为缓解疫情,提供防疫产品作出了积极贡献。但由于疫情突然,产需矛盾突出,设备原料紧缺,专家技术力量不足等原因,生产企业在注册许可、质量控制、产品管理和体系认证等方面存在着亟需改进和完善的地方,由于疫情期间紧急应对要求而产生的一些临时性措施和手段也需要逐步纳入法制化、规范化、正规化管理。
检查指导组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在开展专项检查、规范市场秩序的同时,每到一家生产企业,都召开专门的座谈会,了解企业生产情况和困难,并根据企业现状进行了有目的、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帮扶指导,助推企业走上正规、合法、有序复工复产道路。一是对申报医用防疫产品的企业,从厂房布局、生产工艺、流程管理、质量控制、材料准备、渠道时限等方面给予了全面的指导和说明,帮助企业避免重复建设,少走“弯路”,并提供绿色快捷申报通道,确保注册许可申报和生产建设销售“两不误”;二是对生产劳动防护用防疫产品的企业,指导企业及时完善卫生控制,抓好产品质量管理,主动送资质检验机构检验产品,规范包装标志标识,按照价格备案要求合法销售;三是对已开展或拟开展质量认证活动的企业,提供认证资质机构名录,指导认证流程及体系建设,促使企业达到质量认证的条件,提高管理水平,争取产品能早日进入国际市场。
经过市场监管部门的帮扶指导,有的企业已经进入生产许可现场审查流程,有的企业对生产工艺流程进行了合理调整,有的企业对产品质量控制有了新的改进,有的企业对销售产品包装标志标识作出了完善。各企业负责人反映,这样的检查指导企业服气,查找出的问题隐患,有规有据,客观实在,整改起来服气不打折扣;提供的信息完整不保留,不藏不掖,规范有效,使用起来不走“弯路”服气;给予的指导服务结合企业实际,有凭有据,处处维护企业合法利益,执行起来服气没有“距离感”,真正体现了清明和谐的政商关系,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打造服务型政府作出了积极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