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 索引号: 20240913-201752-66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8-2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野生菌中毒防控督查工作
为防范和减少食用有毒野生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目前正值野生菌上市旺季的实际,8月11日至18日,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保留副处长待遇干部宣官祥及红河州卫生健康委相关科室人员组成的第一督查组到泸西、弥勒、开远、个旧等县市对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此次督查的内容是:省政府食安办及州政府食安办召开的全省及全州加强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各县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压实防控责任、应急机制建设等情况;市场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情况;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开展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教育、食品安全科普宣传、食物中毒预防控制与应急救治能力建设情况,农村基层医疗机构食物中毒应急救治人员、设备、药品保障等情况。
通过检查各地认真落实了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各项预防措施和宣传教育工作都得到了具体落实。针对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隐患和薄弱环节,督查组就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继续做好预防工作。食品安全防范要坚持预防为主,继续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预防野生菌中毒警惕性。同时加大对城乡农贸市场的巡查和学校、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严防有毒野生菌进入餐桌。
二是强化应急处置。坚持“以人为本”,继续完善野生菌中毒应急机制,一旦发生中毒事件,迅速启动抢救预案。医疗机构要加强对临床医生、乡村医生防治野生菌中毒业务知识的培训和做好防治药物的储备,确保野生菌中毒治疗临床需求。各有关单位要做好野生菌中毒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监测报告,确保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要继续加大预防野生菌中毒宣传面,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各县市要在发布预警公告和下发相关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图像,报纸有文章,使预防发生误食野生菌中毒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