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 索引号: 20240913-201723-72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2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深入推进《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贯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化妆品监管工作,提高化妆品经营单位对《条例》的认识,大力推进化妆品监管能力建设,近日,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近期工作重点,到红河州最大的进口化妆品集中经营地——红河综合保税区进行化妆品监督检查,对经营企业建立和完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提出了要求和指导意见。
在检查现场,执法人员对经营企业的质量负责人进行了《条例》宣传和重点条款解读,并对化妆品监管手机APP的使用进行现场演示。此外,执法人员还重点对儿童化妆品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经营者是否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和所经营的儿童化妆品功效宣称情况。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增强了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帮助和督促企业诚信自律,认真履行经营者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