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法规政策
- 索引号: zzfhcxjsj/2025-0029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号: 红建发〔2025〕163号
- 发布日期: 2025-12-2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租房动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州公租房动态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公租房租后动态管理力度,杜绝公租房资源被违规占用,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住房需求,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2〕14号)、《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公租房分配管理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2025〕-4-53)要求,针对当前群众反映的不符合条件居住公租房、分配优亲厚友等问题,经研究,决定采取动态复核与专项整治结合方式,重点核查正在享受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家庭及违规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动态审核工作
通过“云南省公租房系统”,由县市住建牵头,民政、公安、自然资源(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场监管、人社等部门联动线上线下审查,对本区域内公租房保障对象家庭的人口、住房、收入、资产等情况复查。经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继续享受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因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公租房保障的家庭,应及时退出承租而逾期拒不退出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清退。对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违反规定,应退而不退的,通报其单位和单位主管部门,将违规问题线索移交到当地纪委监委处理。
动态审核工作于2025年8月15日至12月31日,各县市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发动群众积极反映问题线索。通过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严厉打击违规分配和侵占群众利益的行为。各县市工作开展情况于每个月25日前报州局住保中心,州局将不定期通过明察暗访进行核查。
二、建立长效动态监管机制
一是加强在保对象使用公租房情况巡查,进行彻底摸底全面排查,建立主管部门、乡镇(街道)、社区、物业企业组成的巡查暗访工作组,通过不定期入户巡查、走访,主动发现违规违法使用和空置、转租、转借公租房行为并及时组织清退。
二是加强部门工作协作配合,建立在保对象申请承诺事项、公租房使用情况线上线下联动核查体系和购房、购车、收入等重要信息年度比对制度,对存在违规违法行为和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在保对象应及时清退,真正形成“即查即核即公布和清退”的动态退出机制。
三是加强公租房政策公开和宣传,建立公租房承租资格、使用情况监督举报机制,鼓励群众对提供虚假资料、转租、转借、长期闲置、改变用途等违规违法行为举报监督,坚持有报必查、有查必复、查实必退,回应社会关切。
三、加大应清退房源腾退力度
一是规范公租房行政强制退出程序,对通过群众监督举报、不定期巡查暗访、年度信息比对并经查实应予清退的在保对象,严格按照国家公租房有关规定及时组织腾退承租公租房,提高公租房轮转效率。
二是对存在违规违法行为无过渡期规定、有过渡期规定但不按规定缴纳租金、经批准解决拆迁过渡安置已回迁到位应腾退而拒不腾退、不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拒不腾退的承租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依法提起诉讼,同时录入住房保障领域信用体系,执行失信联合惩戒。对死亡、失踪等原因导致公租房实际空置又无法办理腾退手续的,联合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依法强制收回房源。
四、落实公租房申请常态受理
一是及时回应住房困难群众需求,降低公租房空置率,提高公租房保障效率。健全公租房房源和保障对象“两张清单”,建立公租房轮候库和空置公租房房源台账,定期公布公租房承租、空置信息。常态受理公租房申请,对初审、复审合格的申请人资料定期推送、上报。
二是纠正公租房申请阶段性受理、等通知受理、分批次受理等非常态申请受理倾向,杜绝申请资料长时间累积、久审不决、久拖不办等问题。对经审核审批合格的,及时确认、公布申请人承租资格,及时配租房源或列入轮候序列,真正建立公租房“即申即审即配租或轮候”的常态准入机制。
五、落实责任和监督管理
一是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县市政府要高度重视民生问题,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紧盯配租过程中群众关注的关键环节、关键信息开展“嵌入式”精准监督,严查暗箱操作、徇私舞弊以及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住建局主要领导要定期对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及经办人员进行廉政谈话提醒,要求配租过程严格遵守程序、公开透明,坚决杜绝滥用职权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完善动态监管制度。严格执行住建部11号令《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结合运营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已出台公租房分配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中存在的不足或漏项,排查廉政风险点,对现有公租房分配管理政策、制度进行修订完善,落实公租房准入和退出管理机制,为规范管理提供制度依据。
三是推动信息共享,提高审核效率。要加强部门之间相关信息的共享和联动,各部门业务人员用好公租房管理系统,实时对保障对象家庭人口、住房和经济状况等变化情况进行动态监测,确保公租房分配公平合理。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