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信息
- 索引号: 20240913-193239-99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2-10
- 时效性: 有效
州长罗萍强调:要在行政权力事项调整上做好“加、减、乘、除”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近日,省人民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调整482项涉及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关于调整112项涉及州级及以下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等涉及行政权力调整的3个文件,2020年11月30日,州长罗萍主持召开十二届红河州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红河州上述工作贯彻落实情况汇报。
罗萍强调,行政权力事项的动态调整,是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各县市、各部门要各司其职,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做好相应权责清单的梳理、调整工作,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在简政放权上做好“减法”,在后续管理上做好“加法”,在优化服务上做好“乘法”,在问题上做好“除法”。对取消的行政许可权力事项,一律不得再实施审批或变相审批,对承接后纳入本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要实时在同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公布并对线上线下实行动态调整,确保接得住、批得快、管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