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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信息

  • 索引号: 20240913-193237-06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1-2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云南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依法治州的相关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效能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规范权责清单的制定、执行和监管,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现就认真落实省政府《云南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云政发〔2017〕64 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要推行地方各级政府权责清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将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主要任务和措施之一。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权责清单梳理和管理工作,要求各县市、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不断加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清单之外无职权,管住权力任性、堵住寻租腐败,使政府权力清单化、公开化、法治化。各县市、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云南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二、严格执行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各县市、州级各部门要树立落实权责清单就是执行法律法规、违背权责清单就是怠于执行法律法规,就是过错或失误,将被追究责任的意识,将其作为决策、审批、管理和服务的基本遵循,牢固树立法治理念,用法治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按照权责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办事,用刚性的决策程序套住行政权力的缰绳,防止长官意志、随意决策。真正划清本部门权力的边界,要根据实际,加强权责清单执行过程中的监督和制约,建立系统、完整、科学、有效的权责清单运行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逐步形成依法办事、廉洁自律、风清气正的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

  三、切实加强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各县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权责清单管理和动态梳理调整工作,建立健全具体承办科室审核、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核,报各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党委常务会议审批,并向社会公布“三审核、两上报、一公开”工作制度,及时编写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通过政务服务窗口和政务服务大厅向社会公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能、提供优质服务、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权责清单真正得到贯彻和执行,约束行政权力,确保各级政府部门职权合法、程序正当、过程公开和责任明确。

  红河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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