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司法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437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公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2-08
- 时效性: 有效
公安部通报十大危险驾驶行为
为进一步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文明意识,持续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知危险、会避险”的能力,日前,公安部组织对今年1月至10月全国致人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进行了统计分析,并梳理出十大危险驾驶行为。
十大危险驾驶行为包括:未按规定让行、酒驾醉驾、无证驾驶、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逆行、违反交通信号、违法会车、违法变更车道、违法超车、违法倒车。据公安部交管局统计,今年1月至10月,全国77.7%的致人伤亡交通事故是机动车肇事导致。其中,未按规定让行导致的致人伤亡事故占12.24%,酒驾醉驾导致的事故占4.21%,无证驾驶导致的事故占4.05%,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导致的事故占3.97%,逆行导致的事故占2.5%,违反交通信号导致的事故占2.37%,违法会车导致的事故占2.13%,违法变更车道导致的事故占1.86%,违法超车导致的事故占1.72%,违法倒车导致的事故占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