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司法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468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公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2-2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公安局文件报送联络员制度
一、联络员职责,任务和要求
文件报送联络员是负责向州人民政府公报室报送文件工作的责任人,能够全面了解本单位的全面工作情况,及时掌握本单位职能工作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文件出台等重要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州人民政府公报室报送信息。联络员要有较高的文件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总结能力,具备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能较好地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能主动收集、反馈和报送本单位的文件。
二、报送文件的内容和要求
1.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2.阶段性工作进展;
3.临时突发事件处置进展;
4.其他应当主动报送的工作情况。
三、文件报送联络员及信息
联络员:苏颖(红河州公安局警令部办公室工作人员)。
联系方式:0873-3712413。
红河州公安局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