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司法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98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公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3-28
- 时效性: 有效
人民公安报刊发《弥勒:精准管控提升执法公信力 》
近年来,云南省弥勒市公安局聚焦法治公安建设目标,紧扣“执法主体、执法制度、执法质量”三个重点,驰而不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搭建精准管控体系,提升执法公信力。该局执法质量考评连续7年被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评为优秀单位。
弥勒市公安局严格选拔法制员、所队配齐法制员,实现了对警情、案件、效果的全流程监督。
该局将有3年以上执法办案经验作为选拔法制员的基本条件,将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高级执法资格考试作为优先条件,通过“个人自荐、部门推荐、法制政工遴选、执法管理委员会确定”选拔法制员。在所有侦查办案警种和城区派出所,各配置1名专职法制员、2名兼职法制员,在其他警种和农村派出所,各配置2名兼职法制员,专兼职法制员中至少有1名为所队领导。目前,该局配备专职法制员7名、兼职法制员48名。
弥勒市公安局从科学管理、制度执行、细节提升方面入手,制定了执法办案积分细则、法制员工作管理规定、法制员工作考核办法等制度。同时,弥勒市公安局依托云南公安智慧法治平台,对案件、人员全要素监督管理,对重点警情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推进,将办案民警和法制员执法考评成绩实时汇总。
该局通过“点对点”服务、“线对线”包干、“面对面”指导,帮助执法办案民警把好定性关、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自实施执法办案积分制以来,该局办理12447件刑事案件、15787件行政案件,均无发生执法过错,实现了行政复议零变更、行政诉讼零败诉。
弥勒市公安局每年的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等都专题部署规范执法工作,久久为功,攻坚克难,走出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法制员精细化管理新路子。他们把制度建设作为规范执法的有力支撑,全局21个执法办案部门、300余名执法办案民警全部纳入积分制管理,执法办案积分制牵引执法主体、执法要素、执法成效的全覆盖考评。2020年以来,10名执法办案民警被提拔任用为所队主要领导、11名执法办案民警记个人三等功、20名执法办案民警获个人嘉奖、60名执法办案民警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弥勒市公安局建立法制员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厘清法制员履职边界,全流程监督所队办案执法工作,实现警情分流率、如实受立案率、案件证据材料上传率、音视频资料收集率、涉案财物集中管理率“五个100%”。今年以来,该局自主研发了“取保候审监管平台”,建立线下监管制度,实现法制、派出所、监管民警对取保候审人员即时监督、自动预警。通过该平台,民警第一时间掌握取保候审人员动态,实施有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