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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001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号: 红自然资复〔2019〕15号
  • 发布日期: 2020-01-0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远市2019年度第一批农村村民个人建房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开远市2019年度第一批农村村民个人建房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开自然资发〔2019〕237号)(项目代码:2019-532502-79-01-017100)收悉。经我局审查,并报州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开远市将灵泉街道办事处灵云、城干、三台铺村(居)民委员会,乐白道街道办事处楷甸、乐白道、仁者村(居)民委员会,小龙潭镇则旧村委会,中和营镇葫芦塘、马者哨、响水、中和营村委会,羊街乡卧龙谷、古城、红土村委会,碑格乡碑格村委会,共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15个村委会的集体农用地0.37公顷(其中耕地0.37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37公顷,作为开远市2019年度第一批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用地,其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变。

  二、接此通知后,请认真组织实施好农用地转用方案。

  三、加强土地执法和建设用地监督管理,确保各类建设依法依规用地。

  此复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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