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001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号: 红自然资复〔2019〕14号
- 发布日期: 2020-01-0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泸西县2019年度中枢镇等7个乡(镇)农村村民个人建房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泸西县2019年度中枢镇等7个乡(镇)农村村民个人建房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泸自然资耕〔2019〕22号)(项目代码:2019-532527-48-01-017061)收悉。经我局审查,并报州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泸西县将中枢镇阿勒、阿平、挨来、立岗、西华、龙甸、新华、民主村(居)委会,白水镇山黑、平田、直邑、善导、无浪、黑龙、既庶、红杏、桃园、巨木村委会,金马镇爵册、新安、山口、太平、新坝、石缸冲村委会,旧城镇木龙、弯腰树、松鹤、三河、青禾、旧城、督布府村委会,午街铺镇河外、大水塘、绿峨、凤午、果吉村委会,三塘乡三塘、箐门、李子箐村委会,向阳乡勺布白、足马、沙马、阿盈里村委会,共 7个乡镇43个村委会的集体农用地3.4008公顷(其中耕地3.4008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3.4008公顷,作为泸西县2019年度中枢镇等7个乡(镇)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用地,其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变。
二、接此通知后,请认真组织实施好农用地转用方案。
三、加强土地执法和建设用地监督管理,确保各类建设依法依规用地。
此复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