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79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7-09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联盛建材有限公司建水县西庄小白冲砂场建筑用白云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建水县联盛建材有限公司建水县西庄小白冲砂场建筑用白云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公示稿)
建水县联盛建材有限公司
2020年5月
第一部分 方案编制背景
一、任务的由来
建水县联盛建材有限公司建水县西庄小白冲砂场建筑用白云岩矿(以下简称“小白冲砂场”),采矿许可证号:C5325242014027130133360,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3万t/a,矿区面积:0.1948km2,采矿许可证有效自2014年12月31日-2019年2月28日。
根据“云政发〔2015〕3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建水县联盛建材有限公司建水县西庄小白冲砂场建筑用白云岩矿属于转型升级矿山,建水县自然资源局同意小白冲砂场开展转型升级相关工作,生产规模由3万t/a扩大至6万t/a。由于小白冲砂场自取得采矿权以来至今未开采,矿区资源储量未消耗,因此,本次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时所需要的基础材料主要是2013年6月云南中林地质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云南省建水县西庄镇小白冲砂场普通建筑材料用白云岩矿地质勘查报告》及备案证明材料和2016年建水县联盛建材有限公司自主编制的《建水县西庄小白冲砂场普通建筑材料用白云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相关备案材料。
由于小白冲砂场为变更(变更生产规模)登记矿山,在矿山建设以及后期开采过程不可避免因挖损、压占等原因,会对矿山生产建设范围内对地质环境造成破坏,对周边土地发生扰动和损毁。为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及周围土地,减少矿山开采活动造对地质环境破坏,及时对损毁土地复垦利用和恢复改善生态环境,在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开发利用方案报告的基础上,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25号)及《土地复垦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采矿权人需要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为此,采矿权人和云南金壤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建水县联盛建材有限公司建水县西庄小白冲砂场建筑用白云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编制工作。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DZ/T 0223-2011)4.1 条,本方案不代替矿山工程相关的工程勘查及治理设计。
二、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法律法规。明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人在资源开发利用的同时,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与义务,实现资源的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1、调查落实本矿山地质环境条件、问题、灾害现状并进行分析,预测矿业活动可能引发地质环境问题,提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和监测方案,测算工程量及投资概算,为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提供依据,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治理提供技术依据。
2、确定本矿山在建设及生产过程中损毁土地范围、面积、时序、方式、程度等,确定土地复垦方向,明确要求达到质量标准,拟定土地复垦工程措施和技术措施,测算工程量及投资概算,使被损毁土地及时复垦利用,促进矿山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为土地复垦义务人预存土地复垦费用提供依据,为下阶段土地复垦规划设计提供依据。
3、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矿权审批、监督、管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实施情况等提供技术依据。
4、切实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工作纳入工程范围,加强组织领导,据确定的经费估算、工程实施计划、进度安排等,有利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人统筹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工作。
第二部分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基本情况表
第三部分 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评估区面积0.944km2,设计生产能力6万t/a,建设规模为小型,地质环境条件复杂,重要程度分级属重要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的精度为一级,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别为二级。
2、评估区位于低纬度地带,为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属南盘江水系芦江河支流白冲河流域,属深切割中山地形地貌区;地形条件有利于地下水、地表水的排泄,地形地貌复杂;区域地质构造复杂;新构造运动较强烈;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地震加速度值为0.30g,属区域地壳不稳定区;评估区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区内岩体划分为2个岩组类型,工程地质条件中等;区内近地表岩体风化强烈,残坡积厚度较大;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综上,根据(DZ/T 0223-2011)C.1地下开采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级表,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确定为复杂。
3、现状发育1个潜在不稳定斜坡(BW1)一处,为历史开采挖方边坡,现状危害及危险性中等;现状矿业活动对含水层的影响和破坏较轻;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严重,对土地资源的占用破坏严重。现状地质环境影响分为严重区(Ⅰ)和较轻区(Ⅲ)二级二区。本项目已损毁土地面积0.9211hm2,主要为现有露天采场、生活办公区、工业场地、表土堆场、矿山道路已损毁土地,损毁土地的方式为挖损、压占。
4、预测矿山开采后地质灾害影响严重,对含水层影响较严重,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严重,对土资源破坏和占用严重,采矿活动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总体为严重。将评估区划分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I)、和较轻区(Ⅲ)二级二区。本项目拟损毁土地面积4.7567hm2,主要为拟建露天采场、拟建矿山道路、拟建高位水池拟损毁土地,损毁方式为挖损、压占。
5、将评估区地质灾害危害性等级划分为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区(I)和危险性小区(Ⅲ)二级二区;综合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现状和预测评估结果,矿山的矿业活动多集中在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区(I)内,矿山建设适宜性总体为适宜性差。
6、根据开采计划,综合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类型、分布特征及其危害性,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结果,将评估区分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重点防治区(A)和一般防治区(C)二级二区。
7、本方案设计采取了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及施工组织管理措施等进行治理和复垦;并设置了监测措施、提出保护性措施要求。 矿山地质环境监测范围为评估区全境,重点监测历史民采空区、露天采场、表土堆场、办公区、临时堆料场、破碎站、高位水池等共布设监测点37个。通过地质环境监测工作,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竣工验收提供依据。
8、本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适用年限内总投资为9.52万元,编制年限内总投资为34.60万元。资金来源为矿方自筹。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治理费用由建水县联盛建材有限公司负担全部投资,资金来源为矿方自筹。
9、本项目损毁土地面积5.6778hm2,损毁的土地均纳入土地复垦区范围,则复垦区面积为5.6778hm2,无留续使用永久性建设用地,则复垦责任范围土地面积为5.6778hm2。
10、本项目复垦责任范围5.6778hm2。复垦责任范围内对主体工程设计表土堆场挡墙和新增露天采场截洪沟进行保留;拟建矿山道路连接至底部平台部分路段作为生产道保留,保留总面积0.2170hm2,最终确定复垦的土地面积5.4608hm2,其中:复垦为旱地2.5940hm2、有林地1.6808hm2,其他草地1.1860hm2,土地复垦率为96.18%。
11、建水县联盛建材有限公司建水县西庄小白冲砂场建筑用白云岩矿土地复垦面积5.4608hm2,土地复垦静态总投资为70.83万元,静态亩均投资8647.05元;动态总投资为89.77元,动态亩均投资10959.87元。
12、该矿为变更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分期开采,设计首次(一期)境界服务年限为10a(2017年1月2027年1月)。因矿山自2016年至今处于停采状态,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已出具停产证明。本次考虑闭坑后恢复治理、复垦期1年、管护期3年,故本方案编制年限为14年(即2020年5月-2034年5月)。本次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适用年限为 5 年(2020年05月-2025年5月),5 年后进行修编,方案编制基准年为2020年。在方案适用年限内,若矿山增加工程致使生产年限延长,或采矿范围、生产规划、生产工艺流程、用地范围变化时应重新编制方案或对方案进行修编。若矿业权发生变更,应保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责任和资金的相应变更与接续。
二、建议
1、委托资质单位进行采矿设计,严格按照采矿设计进行开采。
2、本《方案》是实施保护、监测和恢复治理矿山地质环境的技术依据之一,但不代相关工程勘查、治理设计。矿山企业在各阶段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前应进行勘察和设计,编制施工方案及施工图。
3、合理开发利用矿山资源,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办法对开采后矿山地质环境进行恢复治理,保护生态环境。
4、本方案主要是依据开发利用方案和实地调查资料编制而成,编制底图以矿山提供的相关图纸为参考进行设计,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实际地形地貌进行适当调整处理,延续设计。若开发利用方案发生变动,应修编或重新编制方案。
5、废水需处理达标后才能排放,以免对地表、地下水造成污染。
6、评估区地形陡峻,冲沟较发育,露天采矿工程可能诱发山体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矿山应加强监测,做好防范措施。
7、矿区林、灌、草地一旦遭到破坏,恢复缓慢、困难,水土流失一经启动,很难扼制,所以在建设及开采运营过程中必须注意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经济建设与自然生态和谐发展。
8、加强环境保护与环境治理的管理及监督工作。
9、编制应急预案,发生重大事故时立即启动,做到防患于未然。
10、随着矿山的开采可能性影响山体的稳定性,从而导致山体滑坡,失稳的可能性中等~大,危害性大,危害对象是评估区的工人及设施,应加强监测,做好防范。
11、本项目周边分布有大量基本农田,业后续基建、生产运营地表工程不能占用基本农田,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基本农田进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