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438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号: 红自然资审批〔2020〕8号
- 发布日期: 2020-12-0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转关于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项目农用地转用批复的通知
蒙自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项目农用地转用的请示》(蒙自然资发〔2019〕284号)已收悉。经我局审查并报州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以《关于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项目农用地转用的请示》(红自然资审批〔2019〕51号)呈报省自然资源厅。现省自然资源厅批复如下:
一、同意蒙自市将红河州芷村国有林场的国有农用地7.7882公顷(其中耕地6.622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7.7882公顷,作为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项目用地。
二、具体建设项目供地手续,必须按法定程序和审批权限另行报批;凡涉及占用林地,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前未依法完成林地审批手续的,不得进行供地和开工建设。
三、接此通知后,请认真组织实施好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并切实做好占地补偿安置工作。
四、本项目建设用地范围不得突破本次批准的土地勘测定界范围。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