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438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号: 红自然资审批〔2020〕7号
- 发布日期: 2020-12-0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转关于屏边县2019年度第二批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批复的通知
屏边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屏边县2019年度第二批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请示》(屏自然资发〔2019〕168号)已收悉。经我局审查并报州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以《关于屏边县2019年度第二批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请示》(红自然资审批〔2019〕105号)呈报省自然资源厅。现省自然资源厅批复如下:
一、同意屏边县将玉屏镇半坡村民委员会、卫国居民委员会、大龙树居民委员会、啊季伍村民委员会、姑租碑村民委员会、大围山居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11.5987公顷(其中耕地7.962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为国有,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1.0307公顷、未利用地0.0172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2.6466公顷,作为屏边县2019年第二批城镇建设用地。
二、具体建设项目供地手续,必须按法定程序和审批权限另行报批;凡涉及占用林地,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前未依法完成林地审批手续的,不得进行供地和开工建设。
三、接此通知后,请认真组织实施好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并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征地信息公开工作。
四、本批城镇建设用地范围不得突破本次批准的土地勘测定界范围。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