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32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红政办发〔2017〕87号
- 发布日期: 2017-09-05
- 时效性: 有效
解读《红河州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6月8日,州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红河州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红政办发〔2017〕8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2016年全国第三次林业有害生物普查资料,全州发生林业有害生物77种(本土66种、外来11种),其中:国家检疫性有害生物2种(锈色棕榈象和红火蚁);云南省补充检疫性有害生物3种(椰心叶甲、桉树枝瘿姬小蜂和萧式松劲象)。发生面积81.94万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200万元。此外,还面临重大有害生物入侵的威胁。我州是松材线虫病潜在发生区,一旦松材线虫传入,容易暴发成灾;越南是薇甘菊的疫区,而河口、金平、绿春3个县又是薇甘菊的适生区,该有害植物从边境入侵的风险越来越高,预防形势严峻。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5〕27号)精神,遏制我州林业有害生物扩散蔓延,制定实施方案。
二、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生态文明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着力提升综合治理能力和灾害应对能力,为建设“森林红河”,推进林业生态绿洲、景观美州、产业富州,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提供有力保障。
三、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可概括为“1235”:一条主线,即以落实责任为主线;两大目标,即防治能力建设目标和灾害控制目标;三大任务,即加强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体系建设;五项保障措施,即组织领导、资金投入、科技支撑、队伍建设、宣传培训。
(一)落实防控责任。落实政府、部门、林业经营主体三者的责任。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要以“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书”、“2016—2020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书”为抓手,进一步明晰防控责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参与、联防联治的防控机制。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实行地方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成立防控指挥部,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要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四率”(成灾率、无公害防治率、测报准确率、种苗产地检疫率)指标纳入政府综合考核目标责任制。要落实“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把防治主体责任落实到林业经营者。
(二)提高防控能力。积极争取国家防控体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购置监测、防治、检疫所需的仪器、设备,全面提升防控能力。
(三)努力完成灾害防控指标。到2020年,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85%以上,灾害测报准确率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100%,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100%。
(四)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州、县、乡、村四级监测预警体系,科学布局监测点,采取人工、诱引为主的地面监测手段,加强主测对象的监测预报,进一步提高灾害监测预报准确率。
(五)完善检疫御灾体系建设。通过加强产地检疫,规范调运检疫,切实抓好疫情源头管理,防止危险性有害生物人为传播。落实检疫行政许可网上审批,加快林业植物检疫工作信息化进程,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六)强化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完善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预案,组建专群结合的应急防控队伍,做好应对突发灾害事件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物资储备,开展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建立县市行政区域间联防联治机制,鼓励林农建立防治互助联合体,通过政策引导、部门组织、市场拉动等途径,扶持和发展社会化防治组织。
(七)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以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州长为指挥长,联系工作副秘书长和州林业局局长为副指挥长,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水利局、州知识产权局、州风景园林管理处、红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单位领导为成员的防控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州林业局。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防治检疫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编制,稳定队伍。通过加强队伍学习和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政治思想素质高、业务精、作风务实、敬业爱岗的干部队伍。
(八)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省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经费。各级政府要将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监测预报、植物检疫、疫情除治等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
(九)加强科技支撑。制定可操作性强的防治方案,综合应用生物、化学、物理、人工、营林等措施,提高防治效果。树立绿色防治理念,保护和利用天敌资源,推广生物防治技术。
(十)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媒体和方式向党政领导、相关部门、群众宣传林业有害生物危害的严重性和防治的必要性,努力营造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强化教育培训,提高防治管理和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