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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32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红政发〔2019〕1号
  • 发布日期: 2019-02-26
  • 时效性: 有效

解读《红河州“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

  2015年省政府发布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旅游厕所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72号),2016年发布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城乡公共厕所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云政办函〔2016〕7号),2018年发布了《云南省“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云政发〔2018〕33号),全省2018-2020年期间将大力实施“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12月9日,第十二届州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红河州“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是一份关于红河州开展“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重要文件。现就《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重点问题等解读如下。

  一、背景意义

  (一)出台背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内考察调研过程中,走进农户家里,经常会问起村民使用的是水厕还是旱厕,在视察村容村貌时也会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强调“小厕所、大民生”;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镇江考察调研时指出,厕改是改善农村卫生条件、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中具有标志性;2015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就“厕所革命”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像反对‘四风’一样,下决心整治旅游不文明的各种顽疾陋习。要发扬钉钉子精神,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一件接着一件抓,抓一件成一件,积小胜为大胜,推动我国旅游业发展迈上新台阶”;2015年7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到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考察调研,在与村民拉家常座谈时强调:“新农村建设也要不断推进,要来个‘厕所革命’,让农村群众用上卫生的厕所。”

  自2015年开始,一场“厕所革命”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州委、州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延边调研时提出的“来一场厕所革命”的指示要求,相继出台了《红河州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红河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红办发【2018】85号),切实将“厕所革命”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推进旅游产业发展和云南要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基础工程、文明工程、惠民工程来抓,采取有效措施,有力有序推进城乡公厕、旅游厕所建设,2016-2017年,全州新建、改造城市公厕、旅游厕所共799座,新建、改建旅游厕所150座,新建城市公厕277座,改建提升二类以上公厕372座。基本实现了县级城市建成区达到4座/平方公里、重点城市建成区达到5座/平方公里,乡镇镇区建成2座以上、行政村村委会建成1座以上全覆盖的目标,全州如厕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真正让“厕所革命”深入城乡每一个角落、普及景区内外,全面提升了城乡人居环境,促进了社会文明进步。

  2017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坚持不懈推进“厕所革命”,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短板。2018年7月28日州委书记姚国华和2018年7月27日罗萍州长在<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云政发〔2018〕33号>上批示,请州住建局、州卫计委、州旅发委牵头商州级相关部门尽快形成我州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起草过程。根据州委、州政府工作安排,州住建局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推进“厕所革命”重要指示批示和云南省人民政府7月6日印发的《云南省“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云政发〔2018〕33号)文件要求,结合全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城乡公厕、旅游厕所、无害化卫生户厕整体现状、“一部手机游云南”等工作,以“不低于省级下达目标任务”的原则,按照“城乡公厕抓提升,旅游厕所抓精品,农村户厕抓普及,单位厕所抓细节”的思路,对全州2018—2020年期间各县市、各年度的建设任务和工作目标进行了细化量化,于8月中旬完成研究起草了《红河州“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初稿,确定了“厕所革命”中实施城乡公厕、旅游厕所、农村户厕改造建设3类重点内容和具体目标任务,于9月4日和10月12日两次向州级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建议,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最终形成《红河州“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送审稿)》报州政府常务会研究审议。2018年12月9日,报请第十二届州人民政府16次常务会议通过审定。

  (三)重大意义。厕所革命是指对发展中国家的厕所进行改造的一项举措,最早由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提出,厕所是衡量文明的重要标志,改善厕所卫生状况直接关系到这个国家人民的健康和环境状况。一是事关民生福祉。城乡公厕、旅游厕所建设和农村户厕改造与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密不可分,直接决定着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既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要求,也是提升城乡服务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和农村人居环境的迫切需要,体现出党和政府对公众的细微体贴和人文关怀。厕所虽小,却连着民心,事关民生福祉,各级各部门必须全力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二是事关文明程度。公共厕所建设管理水平都代表着一座城市对外宣传的“窗口”和形象,它是城市发展中不可缺少的公共产品,也是衡量一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和文明程度的重要内容,不仅是人们日常生活必备的设施,还是一个地方文明程度的标志,是生活水平、生活质量和城乡居民文明素养的标志,事关城市、乡村的文明程度。三是事关旅游发展。红河州作为云南旅游大州,旅游厕所是游客出行必备的生活设施,是旅游公共服务水平高低的直接体现,更是反映旅游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打造红河州全域旅游发展和“一部手机游云南”,下决心整治旅游不文明的各种顽疾陋习,就必须从旅游厕所建设管理这些小事抓起,这是提升旅游业品质的务实之举。四是事关人居环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厕所问题不是小事情,是城乡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不但景区、城市要抓,农村也要抓,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具体工作来推进,努力补齐这块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他多次强调,随着农业现代化步伐加快,新农村建设也要不断推进,要来个“厕所革命”,让农村群众用上卫生的厕所。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中,《实施方案》在乡(镇)镇区和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建设全覆盖的基础上,提出消除旱厕,改造建设水冲式厕所,把农村户厕改造作为重要内容,积极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建设目标,推广水冲式卫生厕所改造模式,提出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和“人畜分离、厨卫入户”的要求。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按照“城乡公厕抓提升,旅游厕所抓精品,农村户厕抓普及,单位厕所抓细节”的基本思路,在巩固2016-2017年全州城乡公厕、旅游厕所建设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城乡公厕及旅游厕所仍然存在布局不合理、设施不配套、标识不明显、管理不到位、如厕环境差、男女厕位比例失衡、农村地区旱厕多,水冲式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较低等问题,结合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方案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从补齐短板、提升品质、完善机制、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上进行了探索创新,推动厕所改造建设标准化、运营专业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人性化。《实施方案》由明确目标任务、提高建设水平、创新管理服务模式、强化落实保障措施4个部分构成。

  (一)明确目标任务。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城乡公厕及旅游厕所数量不足、布局不均、标识不清、设施不全、管理水平低、如厕环境差、厕所难找、异味难闻、男女厕位比例失衡、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低等问题,提出通过新建、改建和提升一批,到2020年全州城乡公厕、旅游厕所(含旅游景区景点、公路沿线、铁路站点、加油站点、加气站、充电站等)总数量达到1413座;改造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29万座。旅游城市和人口密度大的城市应达5座/平方千米,繁华地段500米-800米内有1座公厕;乡镇镇区达到2座以上、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达到1座以上水冲式卫生厕所全覆盖,实现“数量充足、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服务到位、卫生环保、如厕文明”的目标。

  城乡公厕抓提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全面提升改善城乡公厕质量,在现有城市公厕697座的基础上,3年再新建209座、改建提升二类以上公厕147座,总数906座以上,达到《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5-8分钟内进入厕所的要求;对现有411座乡镇镇区公厕中的88座非水冲式旱厕,在2019年底前完成改造提升;对现有1706座行政村所在地公厕中的987座非水冲式旱厕,在2020年底前完成改造提升,实现乡镇镇区2座以上、行政村村委会1座以上水冲式公厕全覆盖,消除旱厕。

  旅游厕所抓精品。围绕红河州全域旅游发展目标,打造精品旅游厕所,在全州主要旅游城市(城镇)、游客聚集公共区域、主要乡村旅游点、旅游小镇、旅游景区(点)、旅游度假区、旅游综合体、旅游交通沿线、加油站点、加气站、充电站、铁路客运站内新建、改建A级以上旅游厕所273座。其中,2018年新建、改建A级以上旅游厕所120座,厕所管理服务、科技应用、文明理念进一步强化;2019年新建、改建A级以上旅游厕所85座,着力推进厕所均衡布局,厕所数量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景区内外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基本缓解,厕所管理有效机制初步建立,厕所科技运用水平全面提升,文明如厕新风尚逐渐形成;2020年新建、改建A级以上旅游厕所68座,厕所全域布局格局基本形成,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科技运用体现充分,文明如厕理念深入人心。

  农村户厕抓普及。在现有20.8万户农村户厕已达到无害化卫生要求的基础上,新增改造建设无害化卫生户厕29万座,到2020年底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50%以上。有效解决农村户厕旱厕数量较多、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低及少数地方无户厕等问题。

  (二)提高建设水平。重点在规划、建设、标准、工艺和提高女性厕位比例等方面明确了如何提升“厕所革命”质量和建设水平的有关内容和工作要求,实现由数量向质量提升的转变。

  (三)创新管理服务模式。重点对创新建设管护模式、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开放临街公建自管厕所、公开服务内容、加快APP平台建设、加强单位厕所管理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明确,进一步解决部分区域和地段“找厕难”和厕所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

  (四)强化落实保障措施。重点明确了财政、规划、用地等支持政策,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入厕所建设、管理与服务,明确了完善推进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督查考核等方面的措施。并细化工作任务,确保三年行动有序推进。

  三、关于“厕所革命”资金筹措及补助

  2018—2020年,城市公厕建设州级财政根据年终建设绩效评价结果,按照城市新建5万元/座,提升改造2万元/座的标准实施以奖代补;村庄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建设,按照《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红办发〔2018〕85号)文件给予配套。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各县市财政结合实际安排专项资金,积极保障厕所建设管养经费。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州人民政府成立“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由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州人民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及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旅游发展委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州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省“厕所革命”工作,研究制定“厕所革命”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厕所革命”推进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主任由徐小松、张艳梅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许翔、仇骏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州(市)负总责、县级抓落实”的原则,落实地方政府和州直有关部门责任,州人民政府与各县市人民政府签订“厕所革命”目标责任书。各地要成立相应领导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压实责任,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各县市要于2018年12月底前出台实施方案,报州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开展督查考核。州人民政府将加大对“厕所革命”建设目标任务的检查考核力度。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旅游发展委、卫生计生委会同州直有关部门制定分类考核办法。州直有关部门要建立考核机制,将厕所革命各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制定年度目标,定标准、定责任、定时限,年初分解任务,年中督促检查,年终考核验收。各地要将“厕所革命”纳入年度工作重要内容。要加大文明如厕宣传教育,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形成自觉维护如厕环境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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