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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11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红政办发〔2021〕35号
  • 发布日期: 2021-10-0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巩固提升农村饮水保障水平实施方案》解读

  近日,红河州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红河州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各地各部门以及公众更好地理解《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农村供水是基础性、长远性、普惠性民生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让农村人口喝上放心水”“不能把饮水不安全问题带入小康社会”;2019年6月19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农村饮水安全工作;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近年来,红河州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稳步提升,但供水水量、水质不稳定问题仍较突出,水源、水厂、管网工程也存在明显短板。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将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列入2020年为民办实事工作计划。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实施方案》,到2025年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结合全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通过区域联网供水、乡镇规模供水、单村集中供水等方式,构建“一县一网”或“多县一网”供水新格局,全面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大力推进城乡供水融合发展,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创新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运营和管护机制,不断提升供水保障水平和质量。到2025年底,全州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初步形成专业化管理、企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的农村供水运营管理格局,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保民生、规划先行促融合、一地一策补短板、市场机制强建管。

  (三)目标要求。到2025年,规模化水厂服务人口覆盖率大幅提高,全州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以上,每人每天水量不低于60升,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标准,供水保证率达到95%以上,城乡供水融合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四)重点任务。一是以设市或县(市)为单位,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形成“一县一网”或“多县一网”供水新格局。二是以设市或县(市)为单元,组建一家水务公司,作为农村供水巩固提升投融资、工程建设、管护维养“三位一体”的建管平台,推行企业化运营、专业化管理。三是实施建档立卡脱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补齐水源、水厂、管网等工程短板,并加强跟踪监测,保水量、保水质、防反复。四是通过改扩建水源、铺设原水管道,保证供水水源水量。统筹做好水源保护,做到建成一处工程、保护一处水源。五是新建一批规模化集中式水厂,配套改造净水设备、消毒设备,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工厂化建设。六是新建改建配水管网,实施一户一表改造,推进农村分区分片集中供水,能扩则扩、以大带小,构建规模化集中供水网。

  (五)保障措施。从完善组织落实机制、创新投资融资机制、健全财政支持机制、建立运维保障机制等四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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