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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063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2-2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十四五”规划纲要》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发展阶段。红河州要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奋力谱写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新篇章。《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是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红河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全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发展实际编制,主要明确全州“十四五”期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是红河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推动全州实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的总体部署,是全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全局性、指导性的总体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

  《规划》编制工作于2021年1月启动,10月底形成初稿,11月征求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我委各处室的意见后修改完善,12月州级专家评审会审查通过。

  二、《规划》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框架

  《规划》内容涵盖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发展的基础条件、总体要求、主要任务、项目实施保障、保障措施等多个方面,全文除前言外,共5章17节,设置专栏5个。

  第一章“基础条件”。重点阐述红河州“十三五”时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所取得的重要成就、发展基础及问题短板,并对“十四五”时期乃至2035年期间的发展形势进行研判。

  第二章“总体要求”。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发展目标按照2025年和2035年分阶段进行设定。

  第三章“主要任务”。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推动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为总纲,统筹部署了推动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住房品质;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产业现代化;统筹推进城市更新,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完善市政基础设施,优化城市服务功能;加强城乡设计引导,塑造城乡特色风貌;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等六大重点任务。

  第四章“项目实施保障”。项目库总计865个项目,包含房地产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智慧城市、城市风貌及历史文化保护5个大类,城市交通体系、城市停车场、排水防涝、一水两污治理、城市综合管廊、城市公厕、垃圾分类、城市绿化、城市燃气、海绵城市、老旧小区、老旧厂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城市风貌、历史文化保护14个小类。

  第五章“保障措施”。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压实县市主体责任、夯实土地、资金、人力要素支撑、加强规划监测评估等三个方面提出了落实《规划》实施的主要保障措施。

  (二)主要特点

  《规划》注重遵循城镇化规律,立足实际、突出特色、顺应趋势,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体现红河“沿边”和“跨境”两大特色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突出针对性、操作性和前瞻性,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紧扣中央和省的有关精神。发挥红河州作为“一带一路”建设重要节点和面向南亚东南亚开放重要前沿优势,以推动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为总纲,按照“融入滇中、联动南北、开放发展”要求,围绕“国家门户•滇南中心”、全省区域性中心城市、滇中城市群副中心的战略定位,着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乡高质量发展;着力推动房地产业和建筑业提质增效,推进产业引领带动;着力构建住房保障体系,推进住有所居;着力改善人居环境,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着力加强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推进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

  二是突出基本州情。立足全州“十三五”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基础,从保障性住房建设、房地产业和建筑业转型升级、人居环境改善、城市功能提升、“放管服”改革等方面进行总结,并挖掘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研判全国、全省及全州发展趋势及机遇,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为统领开展《规划》的研究和编制。各项指标既有适当的超前性,又有必要的鼓动性,并分阶段提出2025年、2035年各项目标,具有前瞻性、操作性。

  三是突出项目支撑。围绕发展目标,强调项目化推动工作。项目总投资1840.69亿元,其中,房地产业88个项目,投资454.18亿元;市政基础设施建设266个项目,投资378.21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134个项目,投资811.94亿元;智慧城市51个项目,投资73.17亿元;城市风貌及历史文化保护72个项目,投资114.94亿元;人防工程5个项目,投资8.24亿元。

  三、关于发展目标和指标设置情况

  《规划》按照国家、省、州的要求提出发展目标,以城镇化提升14个百分点为基点,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工作的定量目标和任务。基本指标按照与上位规划紧密衔接、相关定量目标与州里的规划衔接的原则设置,包括总体目标及预期值。

  《规划》对标云南省高质量发展指标、城市更新指标,并重点衔接了云南省新型城镇化指标、红河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初步设置6大类共31项主要发展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3项、预期性指标28项。约束性指标是政府对人民的承诺,是在预期性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的指标,是州政府对有关部门和县市政府提出的工作要求,主要依靠全州各级政府正确履行职责、配置公共资源、运用行政力量来实现。预期性指标是政府期望发展的目标,主要依靠市场主体自主行为来实现。这里就几个主要指标作说明。

  (一)常住人口城镇化率2025年目标值建议为62%

  2020年,我州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7.70%。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比2015年的42.96%累计提高了4.74个百分点。“十四五”期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2%,五年累计提高14个百分点。提出这一建议目标,考虑的支撑条件是:

  一是“十四五”时期是我州城镇化加速推进期。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重要依托,是拉动投资、带动消费、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黄金结合点。“十三五”期末,我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力地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同时,随着红河自由贸易试验片区和滇南中心城市建设步伐的进一步加快,将助力我州城镇化加速推进。

  二是相关战略实施和产业发展对增加城镇人口的有利性。随着国家“四化”同步和红河州“一带一路”建设重要节点和面向南亚东南亚开放重要前沿,以及“十四五”期间我州产业转型升级的加速发展,特别是一批千亿级、百亿级、十亿级重点产业的建设,都将进一步带动全州城镇人口的快速增长。

  三是全面放开两孩政策有利于城镇户籍人口的增加。由于农村早已实行两孩政策,全面放开两孩政策的深入落实,最主要会直接推动城镇人口的增加,进一步提高全州城镇化率。

  (二)建成区路网密度达到8.5公里/平方公里

  2020年,红河州建成区路网密度为8.8公里/平方公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市更新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到2025年,全省城市路网密度不低于8.5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不低于16%,道路完好率不低于96%。红河州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高品质建设,提升城市通行能力,解决城市交通拥堵和停车难的问题,提出个开蒙弥建建成区路网密度2025年达9公里/平方公里,其他县市达8.5公里/平方公里。

  (三)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0%

  2020年红河州城市建成区绿地率为35.5%,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市更新的指导意见》关于“规划城区绿地率达40%的要求,综合考虑红河州“十三五”期末现状分析、“十四五”期间城市建设发展趋势等情况,2025年红河州城市建成区绿地率目标设定为40%,即5年累计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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