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83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红政办发〔2022〕56号
- 发布日期: 2022-09-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2年8月29日,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红河州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旗帜鲜明地提出实施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以及州委“13568”工作思路的内在要求,总结了近年取得的积极成效,立足当前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现状与基础,聚焦粮食、水果、蔬菜(含食用菌)、花卉、中药材、牛羊、生猪、茶叶、乡村旅游、烟草、天然橡胶等11个重点产业,紧盯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短板弱项和瓶颈制约,细化提出了14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并明确了年度建设任务和责任单位,确保目标任务可落地、可达效、可考核。
二、主要目标
《行动方案》提出,为不断提升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的创新力、竞争力和在全省发展格局中的嵌入度、贡献度,到2024年,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重点产业全产业链产值由2021年的1973亿元增加到3000亿元以上,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一二三产业比例由2021年的31∶47∶22调整为23∶53∶24;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水平显著提升,重点产业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2.4∶1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产业。牢牢守住粮食安全、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和耕地保护三条底线,树立大食物观,聚焦粮食、水果、蔬菜(含食用菌)、花卉、中药材、牛羊、生猪、茶叶、乡村旅游、烟草、天然橡胶等11个重点产业,从抓产品到抓产业、从抓生产到抓链条、从抓环节到抓体系转变,推动重点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二)重点工作。紧紧围绕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绿色发展引领、发展高效设施农业、做大产地初加工、做强农产品精深加工、推进加工园区建设、推动市场拓展畅通、培育优势特色品牌、打造特色乡村旅游、整合优势产业集群、推动市场主体倍增、提升种业发展能力、加强科技创新驱动、加大跨境合作力度等14个方面重点工作,以目标为引领,以结果为导向,推动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将农业现代化发展工作纳入州委、州政府“三农”工作调度重要内容,统筹各方资源和力量,分产业组建工作专班和专家组。二是完善投入机制。在稳定现有投入的基础上,积极筹措资金对新获得绿色有机认证、名牌名品创建、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认定的企业,按照《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三年行动计划》进行奖补。三是优化用地保障。加强和规范占补平衡,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在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且符合耕地认定标准的前提下,可采取粮食与非粮食作物间作、轮作、套种的方式利用永久基本农田。一般耕地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发展无土栽培等设施农业。积极支持在可以垦造耕地的荒山荒坡发展林果业。四是加强督促考核。建立健全奖惩机制,以县市为单位,定期通报各县市重大政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推进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