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注册 登录 加入收藏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文字解读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1675
  • 发布机构: 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
  • 文号: 红政发〔2024〕12号
  • 发布日期: 2024-07-0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哈尼梯田保护与发展总体规划(2023-2035年)及元阳县、红河县、绿春县、金平县哈尼梯田保护与发展规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4年5月11日,十三届州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红河哈尼梯田保护与发展总体规划(2023—2035)》及元阳县、红河县、绿春县、金平县哈尼梯田保护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便于社会公众、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规划有关内容,现就规划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等作如下解读:

  一、编制背景

  (一)基本情况

  按照中共红河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强世界遗产红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的决定》(红发〔2014〕34号)要求,我州哈尼梯田保护范围为“四域十片区”。即元阳县境内坝达、多依树、老虎嘴、牛角寨片区;红河县境内甲寅、宝华片区;绿春县境内腊姑、桐株片区;金平县境内阿得博、马鞍底片区。

  2013年6月,红河哈尼梯田文化景观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遗产地位于元阳县境内,总面积461平方公里,其中:遗产区面积166平方公里(包括坝达、多依树、老虎嘴3个片区),缓冲区面积295平方公里(牛角寨片区)。同时,坝达、多依树、老虎嘴片区及猛弄司署、宗瓦司署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红河、绿春、金平县不涉及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范围。

  2010年6月,元阳、红河、绿春、金平四县红河哈尼稻作梯田系统被联合国粮农组织认定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主要包括元阳县的坝达、多依树、老虎嘴、牛角寨片区;红河县的甲寅、宝华片区;绿春县的哈德片区;金平县的马鞍底、阿得博片区。

  2013年10月,红河哈尼梯田被国家林草局认定为国家湿地公园,也是云南省第一个国家湿地公园。主要包括元阳县的坝达、多依树、老虎嘴、牛角寨、哈播片区;红河县的甲寅,宝华片区;绿春县的哈德片区;金平县的金河片区。

  (二)编制必要性

  为进一步提高依法保护和科学利用水平,按照《红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编制《红河哈尼梯田保护与发展总体规划(2023—2035年)》及元阳、红河、绿春、金平县哈尼梯田保护与发展规划,报经州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作为红河梯田保护与发展的主要管理依据。

  本次规划主要解决三个方面的重点问题:一是科学划定哈尼梯田保护范围,使之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红河哈尼梯田国家湿地公园规划》等相关规划进行有效衔接。二是对《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及实施办法的进一步细化、延伸和完善,使其更具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三是解决哈尼梯田“活态”遗产保护与发展矛盾,制定梯田绿色产业、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农文旅深度融合发展等方面的务实举措,促进“活态”遗产的现代化转型发展。

  (三)编制依据

  严格遵循《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基本框架及内容

  (一)基本框架

  《规划》文本主要分为八章,第一章总则,主要阐述规划目的、依据、期限,明确规划地位和作用。第二章目标与战略,提出规划目标指标,形成哈尼梯田保护发展总体策略。第三章保护区划与管控规则,明确保护区范围与分区管控方式。第四章梯田系统保护规划,明确森林、村寨、梯田、水系、民族文化、生物多样性保护要求。第五章梯田产业高效发展规划,提出梯田绿色产业融合发展的具体路径与措施。第六章村寨人居环境整治规划,提出人口发展引导、村寨风貌管控、环境秩序构建等相关要求和措施。第七章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明确交通、水利、旅游服务、保护监测等设施建设、构建消防、安防等防灾减灾体系。第八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元阳、红河、金平、绿春四县保护与发展规划文本结构、章节内容与总体规划保持一致。其中,《元阳县梯田保护与发展规划(2023—2035年)》严格遵循2011年省人民政府批复、国家文物局备案的《红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规划(2011—2030年)》上位规划,其规划范围不变、规划内容不变、管控要求不变。只是对规划依据、体系数据、现状评估内容进行更新,并结合《条例》及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对缓冲区保护管理作了补充和完善。绿春县为体现哈尼文化特色,将哈尼文化保护传承规划作为重点单列一章。金平县为体现口岸旅游资源特色,将梯田旅游业联动发展规划作为重点单列一章。

  (二)保护范围

  本次规划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基础上、依据山脊线、汇水界线、行政村边界等因素,对“四域十片区”哈尼梯田保护范围多边界进行了清晰划定。依据国土“三调”数据,元阳、红河、绿春、金平县保护区国土面积105580公顷(158.37万亩),涉及17个乡镇81个行政村。梯田面积23.97万亩,其中:元阳县坝达、多依树、老虎嘴、牛角寨4个片区梯田面积为12.31万亩。红河县甲寅、宝华2个片区梯田面积为6.22万亩。绿春县桐株、腊姑2个片区梯田面积为3.32万亩。金平县阿得博、马鞍底2个片区梯田面积为2.12万亩。

  (三)分区管控

  1.分区划定

  在遵循世界遗产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元阳县按世界遗产的管理要求划分遗产区和缓冲区,红河、金平、绿春三县划为保护区。

  2.分区原则

  一是坚持保护第一,确保四县与哈尼梯田高度关联的森林、村寨、水系完整划入保护区。二是调整优化,根据城镇建设、行政边界、产业发展需要对红河县、绿春县、金平县保护区范围进行局部优化调整。

  3.管理规定

  按照遗产区、缓冲区和保护区三类进行管理。元阳县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区、缓冲区严格遵循《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管理。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复的《红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规划(2011—2030)》相关要求执行。红河、绿春、金平县哈尼梯田保护区重点遵循《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相关要求执行。村寨:一级保护村寨包括元阳全福庄中寨、上主鲁老寨、牛倮普村、阿者科村和垭口村5个世界遗产申报重点村寨,实行控制性保护,村寨所有建设活动应按遗产区管理规定严格执行。二级保护村寨包括遗产区、缓冲区、保护区内其他村寨,实行引导性保护政策。科学编制村庄建设规划,有序控制村庄规模,引导群众建房高度、建筑体量、建筑风格与梯田文化景观协调一致。

  三、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

  其中:近期2023~2027年,中远期2028~2035年。

  • 一部手机游云南

  • 一部手机办事通

  • “互联网+督查”

  • 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

  • 2025年红河州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

  • 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线索征集

  • 为基层减负线索反映

  • 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征集

  • 红河州“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直通窗

  • “互联网+督查”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

  • 我的服务 您来点评

x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