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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政办发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01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红政办函〔2022〕98号
  • 发布日期: 2022-10-1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红河州专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全州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红河州专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周永瑜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杨 峻 州政府副秘书长、州投资促进局党组书记

  陈光嵩 州委政法委副书记

  张学理 州教育体育局局长

  赵华旺 州公安局副局长

  孔跃光 州司法局副局长

  杨琼书 州财政局副局长

  张万友 州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

  张  玲 州检察院副院长

  成  员:赵太毅 州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钟雪飞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缪  黎 州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张  蓉 州民政局副局长

  胡晓践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丁  恒 州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杨  春 团州委副书记

  黑丽英 州妇联副主席

  左一萍 州关工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学理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级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领导和统筹全州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研究决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落实领导小组各项部署和议定事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2022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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