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 索引号: 20240913-222117-19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0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能源局关于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获得电力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要点的报告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任务清单认领情况
1. 《红河州 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台账及任务分工方案》中涉及牵头落实事项1项,即持续优化水电气等公用事业服务。涉及责任单位事项4个方面共11个小项,分别是:⑴编制公布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⑵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⑶加大自由贸易试验区赋权力度。⑷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⑸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⑹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⑺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督查”。⑻提升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⑼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大厅服务水平。⑽积极推进“一事一次办”改革。⑾加快推进“一网通办”。
2. 《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任务分工方案》中涉及牵头落实事项1项,即持续提升水电气获得便利度。责任事项9项,分别是:⑴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⑵建立完善新型监管机制。⑶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⑷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⑸加大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赋权力度。⑹推进政务服务“一事一次办”改革。⑺统筹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⑻大力推广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应用。⑼加强宣传推介,强化舆论引导。
3. 《红河州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 28 条措施的通知》中涉及责任事项3项,分别是:⑴着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方面。⑵政务服务事项“五级十二同”要素完善。⑶“网上”政务服务能力。
(二)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情况
州能源局党组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工作,研究并安排法规科具体负责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多次与红河供电局研究解决获得电力方面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条例》《办法》。结合能源局每周一学习例会实际,及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意识,增强了对本职工作的认识,服务态度和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二是配套出台了《红河州关于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试行)》,解决了获得电力政策配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三是及时全面清理制约“放管服”改革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自2019年州能源局组建成立以来,没有制定和出台任何制约“放管服”改革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切实做到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没有发生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四是优化能源行业营商环境工作,2020年2月在全州能源系统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回应制度〉的通知》,并在省政务服务网作了公示。五是为广泛、深入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摸清企业的难点、赌点、痛点,切实有效的帮助企业解决生产和经营中的用电问题。根据州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我局于2020年6月在州委党校组织召开了2020年度全州用电企业用电报装服务座谈会,通过现场交流、发放问卷调查等形式,认真及时听取全州用电企业的反映和诉求,事后根据用电企业的反馈意见,扎实有效的开展了相关整改工作。
(三)贯彻落实《红河州 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台账及任务分工方案》情况
1. 牵头事项落实情况:
作为红河州“获得用电”指标牵头部门,积极协调配合红河供电局推进“获得用电”业务各项工作,全州获得电力营商环境工作整体良好。一是业扩效率持续提升,办电时间得到控制。优化供电报装服务,简化办理环节,压缩办结时限。用电报装高压、低压流程严格执行3个、2个环节;办电资料分别简化为3、2种。2020年1至11月份,平均办电时长:非居民3.65天,小微企业3.54天,高压单电源31.06天。二是推广“互联网+服务”,大幅提升办电便利性。业务办理由线下转向线上,广大客户通过“南方电网95598”微信服务号/小程序、支付宝生活号/小程序、网上营业厅、“南方电网”APP、“办事通”APP等服务渠道即可享受到便捷的服务。目前,线上报装办电率99.99%;互联网业务比例99.16%,实现客户办理业务“最多跑一次”。三是提升供电可靠性,压降停电时间。建立问题线路“围剿”机制,专项整治前“十”跳闸线路,前十线路通道清理率100%。截至10月底,红河局全口径城镇供电可靠率完成值为99.92%,全口径城镇客户平均停电时间完成值5.69小时,较去年同期降低0.27小时,年度指标使用率达到75%,优于全省平均水平。四是提升优质服务水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氛围。聘请130名客户担任“优化营商环境用电监督员”,发放用电监督员聘任证书,接受社会企业、用电客户的监督。提升员工优化营商环境意识,全员参与每月2期的优化营商环境知识在线测试,累计举办9期,参与人员达17378人/次。注重提升员工业务及服务水平,开展了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概述、营销两册及应知应会知识培训,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五是建立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日监督、周分析、月总结工作机制,每日进行重点环节监控和预警,每周进行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指标分析,每月形成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工作通报,定期召开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工作例会,定期对县级供电单位开展现场督导工作,有效缩短平均办电时长。六是以问题为导向,开展低压用户回访,主动了解客户办电过程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提高客户获得电力感。七是依据省级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协助相关部门制定出台《红河州关于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试行)》、《红河州优化挖掘占用城市道路行政许可实施方案》等配套政策文件。八是为做好全州获得电力2020年度测评工作,制定下发了《州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营商环境“红黑榜”获得电力和州市评估指标体系测评工作的通知》,对获得电力测评工作提出了具体细节要求。
2.责任事项落实情况:
(1)编制公布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依法依规持续精简行政权力事项,及时梳理取消、承接、下放、调整、合并实施一批行政权力事项并实行动态调整,向下放权,不断优化审批服务。通过梳理州能源局涉及政务服务事项共2类,共12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其他行政权力10项,相关材料已报送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2)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目前,州能源局在政务服务网“上线”的事项共2项,其中:一是水电站竣工验收;二是二三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考核。2项事项的“事项名称、编码、设定依据、类型、权限范围、办理时限、受理条件、办事流程、申请材料、申请表单、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等12个要素的内容均进行了详细说明,切实可以做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3)加大自由贸易试验区赋权力度。按照“应放尽放”、“应赋尽赋”的原则,高标准推进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根据红河自贸区提出的申请赋权清单,我局积极下放1项行政许可(新建油气管道防护方案的审批),并对此项工作作了业务指导。
(4)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制定了州能源局2020年安全生产检查计划表,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时长主体,减少检查比例和频次,反之则提高检查比例和频次。实现对全州能源企业监管检查全覆盖。
(5)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共建云南省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信息用体系“红名单、黑名单”制度,按月在“云南省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针对能源企业安全生产的行政检查信息,截至2020年11月,累计录入信息25条。
(6)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督查”。一是在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认领了省能源局下放的7项监管事项,按照职责范围认真梳理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明确了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措施、设定依据、处理方式等内容。根据动态管理的工作要求,定期在“互联网+监管”系统内进行了监管信息录入;二是2020年8月,在全州能源系统内印发了《关于在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中开展行政检查数据录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提升了我州能源领域的精准监管、汇总监管数据的工作。
(7)提升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每年年底定期在政务服务网公示年度执法信息;每月定期在“云南省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针对能源企业安全生产的行政检查信息。
(8)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大厅服务水平。一是目前州能源局在政务服务网“上线”的事项共2项,均入驻了州政务大厅。二是我局认真落实了“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所有事项都实行“网上办理、异地可办“措施,且没有超出我局制定的办事指南以外的任何要求。三是按照大厅的工作制度,实行“线上、线下”联办服务。对窗口派件认真整理、按时办理。至今未发生超时件、未发生投诉举报,服务好评率100%。四是按照“五级十二同”的标准要求,规范完善了我局在政务服务平台的服务事项,切实做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纸质材料和法定办理时限压缩60%以上。五是建立了州能源局“好差评”工作评价制度,并在全局范围内印发。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作风建设、出勤、群众评议以及投诉举报等行为进行了严格规定。
(9)积极推进“一事一次办”改革。我局在政务服务平台的2项服务事项均纳入了“最多跑一次”和“政务服务网网上办理”清单,根据事项办理的流程,认真编制了办事指南,依照办事指南流程切实可以使办事企业实现“一件事一次告知、一次办成”。
(10)加快推进“一网通办”。以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作为总门户,根据省级统建、全省共用的模式,我局积极参与平台建设,上线政务服务事项2项,切实推行“一网通办”,对于能源行业政务服务事项上线“办事通”事宜也和省能源局进行了请示对接,待省级提出“上线”方案后,我局就严格按照方案及时完成事项“上线”工作。
(四)贯彻落实《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任务分工方案》情况
1. 牵头事项落实情况:落实情况与《红河州 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台账及任务分工方案》中持续优化水电气等公用事业服务一致。
2. 责任事项落实情况:
(1)建立完善新型监管机制工作情况。一是能源行业相比较其他行业,被监管对象较少,涉及被监管对象固定,根据国家政策规定,要求百分百全覆盖对被监管对象进行行业监管。二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每年年初制定安全监管计划,实现对能源行业被监管对象全覆盖监管。三是认真做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管理工作。积极参与共建云南省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信息用体系“红名单、黑名单”制度,按月在“云南省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针对能源企业安全生产的行政检查信息,截至2020年11月,累计录入信息25条。
(2)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一是依法依规持续精简行政权力事项,及时梳理取消、承接、下放、调整、合并实施一批行政权力事项并实行动态调整,向下放权,不断优化审批服务。二是通过梳理州能源局涉及政务服务事项共2类12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其他行政权力10项。涉及权责清单共5类154项,其中行政处罚130项、行政检查9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确认0项、行政许可2项、行政征收0项、其他行政权力10项。三是不存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情形;四是严格按照“五级十二同”的标准要求,规范完善了我局在政务服务平台的服务事项,切实做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纸质材料和法定办理时限压缩60%以上。目前各项指标完成率达100%。
(3)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学习了国家公布的2020年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清单中涉及能源领域的4项事项,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坚决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了我州能源行业“一单尽列、单外无单”。
(4)加大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赋权力度。按照“应放尽放”、“应赋尽赋”的原则,高标准推进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根据红河自贸区提出的申请赋权清单,我局积极下放1项行政许可(新建油气管道防护方案的审批),并对此项工作作了业务指导。
(5)推进政务服务“一事一次办”改革。我局在政务服务平台的2项服务事项均纳入了“最多跑一次”和“政务服务网网上办理”清单,根据事项办理的流程,认真编制了办事指南,依照办事指南流程切实可以使办事企业实现“一件事一次告知、一次办成”。
(6)统筹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一是州能源局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入州政务服务窗口平台。二是以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作为总门户,根据省级统建、全省共用的模式,我局积极参与平台建设,上线政务服务事项2项,切实推行“一网通办”,对于能源行业政务服务事项上线“办事通”事宜也和省能源局进行了请示对接,待省级提出“上线”方案后,我局就严格按照方案及时完成事项“上线”工作。
(7)大力推广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应用。积极配合州政务局完成了能源局电子证照归集工作。
(8)加强宣传推介,强化舆论引导。为强化对电力报装的宣传,2020年9月,州能源局商红河供电局在蒙自南湖荟充分利用新媒体对获得电力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宣传,现场及时跟进解读已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电力报装政策措施,向广大市民和企业精准推送各类优惠政策信息。同时,结合市场主体评价,及时回应热点、难点问题,形成政策推广与政策完善的良性互动。发放各类宣传品和实用礼品约3000份。通过积极宣传,营造了优化营商环境电力报装浓厚的舆论氛围,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获得电力营商环境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软环境”。
(五)贯彻落实《红河州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 28 条措施的通知》情况
责任事项落实情况:
(1)着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方面。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简化审批、压缩时限、减少环节、降低成本,切实提高电力接入效率和服务水平,助推全州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于2020年9月22日在全州范围内印发《红河州关于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具体的实施对象、工作时限、办理环节、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2)政务服务事项“五级十二同”要素完善。州能源局在政务服务网“上线”的政务服务事项共2项,其中:一是水电站竣工验收;二是二三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考核。2项事项的“事项名称、编码、设定、依据、类型、权限范围、办理时限、受理条件、办事流程、申请材料、申请表单、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等12要素的内容均按照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并与省、州市、县、乡、村五级统一,保证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3)“网上”政务服务能力。以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作为总门户,根据省级统建、全省共用的模式,州能源局积极参与平台建设,上线政务服务2项,切实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一网通办、异地可办”,且没有超出州能源局制定的办事指南以外的任何要求。2020年至今实际办件0件,模拟测试办件2件。
二、2021年工作要点
(一)优化营商环境获得电力方面。红河州营商环境获得电力服务将严格执行省电网公司制定下发的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获得电力工作要点,红河供电局将在全省统一标准条件下进一步优化。目前该要点还没有下发。
(二)政务服务事项上线“办事通”。目前,州能源局2项政务服务事项暂未上线“办事通”,根据应上尽上的工作要求,下一步,州源能源局将积极请示对接省能源局、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及早提出“上线”方案,尽快融入“办事通”业务办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