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现将《红河州贯彻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市、州直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请于2021年12月10日前报送州政务服务局。
2021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现将《红河州贯彻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市、州直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请于2021年12月10日前报送州政务服务局。
2021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