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推进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
为大力推进红河州企业境内外上市工作,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促进全州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2号),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
一、充分认识企业上市工作的重要性
上市企业是一个地区综合经济实力的具体体现,是衡量地方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标尺,推进企业上市,不仅能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难题,也是促进企业实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提高企业品牌价值和市场影响力的重要手段,有利于拉动地方经济快速发展,提高区域经济发展整体竞争力,是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有效途径。全州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大力推进企业上市,发展直接融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单位)
二、上市公司三年倍增目标
坚持“企业主动、政府推动、市场拉动、中介联动”,以个旧、开远、蒙自、建水、河口、元阳等县市和州属国有企业为重点,大力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力争经过3年努力,到2021年,全州上市公司数量实现零的突破,达到3家以上,其中:州属国有企业新增上市公司1家,河口1家,元阳1家。(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国资委、州金融办、州科技局、州工信局、州工商联)
三、完善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精准确定“金种子”企业
按照企业自愿申报、政府积极推动的原则,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国资委围绕六大重点产业、打造“绿色食品”“绿色能源”“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数字经济等,筛选确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较强、盈利水平高、有较好上市基础的企业,编制后备企业资源库,引导同质同产业链企业加快并购重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工商联等部门和单位要推荐上市后备企业。州金融办负责汇总各县市和有关部门推荐的后备企业,形成30户左右的后备企业资源库,按照实现上市条件和要求动态管理,优中选优,集中政策和资金等资源,予以重点扶持、重点推进、重点突破。对基本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积极争取纳入云南省三年上市“金种子”企业。(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金融办、州国资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工商联)
四、实施企业上市财政奖励补助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推进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中财政补助政策,按照企业上市工作推进情况,积极申报省级奖励资金。州级财政视财力情况对企业上市给予一定补助,各县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加大对企业上市工作的财政扶持力度。(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金融办、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强化企业上市工作组织保障
成立推进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高位统筹推进全州企业上市工作。对于“金种子”企业,组建工作专班,建立“一对一”联系机制。工作专班负责对“金种子”企业上市进行全程跟踪服务,研究制定服务方案,会同企业研究梳理改制上市问题清单,明确企业上市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倒排时间,细化措施,负责帮助企业解决上市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把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好落实,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推进企业上市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切实做好企业上市宣传工作,引导媒体客观公正报道企业上市有关信息,帮助拟上市企业做好媒体沟通对接,共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完善金融监管机构与地方政府沟通协调机制,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能力,防控化解重大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责任单位:州金融办、州委宣传部、州政府办、州国资委、州工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一)推进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常 斌 州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张态强 州政府副秘书长
毕秀丽 州金融办主任、州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杨凤国 州国资委主任、州财政局副局长
赵绍青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普宝贵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王向东 州科技局副局长
毛 丽 州政府新闻办专职副主任
于 涛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董庆东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张 嫦 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松建华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汪 号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雁斌 州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何 润 州工商联副主席
保 国 州税务局副局长
朱 超 人民银行红河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张文凌 红河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金融办,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毕秀丽兼任。领导小组联络员由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如有变动,由副组长、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推进企业上市政策,做好与证监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等沟通对接,研究建立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确立拟上市“金种子”企业,统筹协调解决企业上市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指导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有关部门做好企业上市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督促企业上市政策落实,组织编制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做好“金种子”企业遴选工作,加强与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中介机构等日常沟通,牵头做好企业上市协调服务、培育培训及信息收集整理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会议,由组长负责召集,或委托副组长召集。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召集成员单位召开会议,研究讨论有关事项,有关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
2.建立联系机制。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属国有企业要建立领导负责、有关部门和专家及中介机构参加的工作专班,对“金种子”企业上市进行全程跟踪服务,指导、协调和帮助企业解决上市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3.强化督促指导。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围绕工作目标,做好对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有关部门企业上市工作的督促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企业上市各项工作。
4.做好信息报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于每半年首月5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情况,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及时报送。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