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 索引号: 20240913-221123-13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环保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6-1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委书记姚国华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作出批示
6月9日,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配合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下沉督察工作的通知》,就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云南省督察“回头看”下沉阶段工作作出安排,对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配合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6月10日,中共红河州委书记姚国华就贯彻落实《关于配合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下沉督察工作的通知》精神作出批示:“请荣旭同志按通知要求负责协调联络安排,重要情况及时报罗萍同志统筹。个旧、石屏两地重点做好相关准备。抄高举、钊辉、悦江同志。”
根据姚国华的批示精神,州委、州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立即展开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台账资料收集、补充和完善,切实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全力抓好省级转办的举报件办理,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为迎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我州开展“回头看”工作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