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电子商务项目信息发布专栏
- 索引号: 20240913-221129-81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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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1-05-1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推进农村电商工作情况报告
红河州位于云南省东南部,因红河穿境而得名,北融滇中、南接越南,区域面积32931平方公里,下辖13个县市,常住人口477.5万,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61.35%。拥有自贸试验片区、综合保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3个国家级园区,有铁路、公路3个国家级一类口岸,是云南省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重要前沿。现有3条铁路、15条高速公路交汇纵贯全境,农村建制村以上公路全部实现硬化,蒙自、元阳支线机场及弥勒通用机场建设进展顺利。全州森林覆盖率达57.32%,在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中,首个被授予“中国天然氧吧州”荣誉。2020年,全州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417.47亿元,增长5.2%;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51.2亿元,增长2.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1%,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83.01亿元,负增长0.2%;外贸进出口总额402.7亿元,增长22.4%。全州经济总量居全省第三,居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首位。
一、推进情况
2015年至2016年,蒙自、弥勒市先后被列为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2019年,石屏县、泸西县、元阳县、红河县、绿春县、金平县、屏边县7县被列为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2020年,建水、河口2县被列为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电商示范县已在全州国家级贫困县实现全覆盖,现已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1.6451亿元。自2019年开始,红河州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采取“州级统筹+县级主导”方式,围绕建设较为完善的电商公共服务、物流仓储配送、农产品供应链、电商人才培训、电商精准扶贫5大体系整体推进实施。在此重点汇报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州级统筹工作情况,县级主导项目仅对其有特点的工作作简要介绍。
(一)州级统筹项目
1.州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含州级电子商务云服务系统和县级子系统)。该项目现已建设完成,设有一站式服务专区、农产品展销区、农产品溯源区、大数据展示中心、直播摄影中心、会议中心、培训中心、企业孵化区、运营中心9大功能区域,提供数据统计分析、产品对接展示、咨询培训孵化、产品拍摄直播、品牌建设推广等服务。目前,有11个县市、85个品类产品集中展示,开设红河州原产地天猫旗舰店,店铺上架销售20个品类产品。该项目1个州级电商云服务系统和7个县级子系统已完成,开展了系统管理人员培训,各县市培训人员信息库、产品库基础数据梳理、录入工作正在推进。开通了红河电商微信公众号并开展日常维护工作。
2.州级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全州智慧物流综合服务系统项目。该项目依托御风物流产业园(省商务厅城乡高效配送项目)开展建设,目的在于引导州级物流快递、传统商贸等货物资源共享仓储设施,推广城乡高效配送统仓共配模式。目前,整个御风物流产业园已形成大“统仓共配”格局,州级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已完成仓储功能设计、物流设备购置(待安装),并与7个示范县项目整包中标服务商、1户供应链企业签订入驻协议;3家县级服商签订了统仓共配的意向协议。州级智慧物流综合服务系统完成开发建设并上线试运行,将实现物流仓储智能化管理,物流信息实时采集和跟踪,在途货物可视化和可追溯,物流运费在线支付结算。15个云仓建设的系统架构规划设计、配件设备完成采购已完成,将实现货物信息共享、货物就近配送,减少配送时间,提升用户体验。
3.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监管系统、全州农产品流通标准、全州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品牌营销推广项目。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监管系统建设,现已完成红河州7个示范县的产品调研,确定纳入35家溯源企业共计31个溯源产品,完成溯源所需硬件设备采购、安装和系统使用培训。完成7个示范县21个农产品流通标准化产品、21户承载企业筛选工作,完成21个产品流通标准草拟和编制以及企业意见征求工作,目前有14个产品的流通标准在红河州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向社会征求意见,剩余7个产品流通标准将在全国团体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完成“红河九红”区域品牌建设规划调研,根据品牌定位制定了品牌升级打造计划及logo设计提案,制定了“红河九红”品牌准入标准,正在甄选示范县达标特色优势产品纳入“红河九红”母子品牌体系。品牌营销推广方案按照全网整合营销、新媒体营销理念抓紧拟制。
4.州级电商大数据可视化系统和新建县级子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该项目已完成建设,实现集数据采集、数据集成、数据开放为一体,具备大数据监测和可视化功能。全州13县市电商大数据采集机制建立完善,实时采集工业品下行、农产品上行的物流信息,反映本地消费状况和农产品市场占有率。建立了产品数据库、企业数据库、消费数据库,定期提供电商大数据分析、运用报告,下一步将在帮助生产者配置产能、网商开展精准营销、政府指导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发挥作用。
5.电子商务人才培训。该项目重点突出中级人才、高级人才及趋势发展所需人才培训。目前,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2020年6月18日,对州、县两级商务主管部门电商工作业务骨干进行电商知识培训。10月17日,成立阿里村播学院并举行授牌仪式,当天组织80余名主播与学员借国家扶贫日活动现场开展直播带货。12月28日—29日组织80余人参加红河州首届电商直播提升培训,围绕淘宝直播开展开播前准备、开播注意事项、直播技巧、直播线上实操、直播间利益点设置、利益点提现等内容。
(二)县级主导项目
1.石屏县以县级物流仓储中心建设整合中通、申通、圆通、韵达、百世汇通、极兔等快递企业入驻,并将乡村物流服务站与电商服务站点“合二为一”,同时孵化一家第四方公司专门负责城乡配送,实现了统一平台、统一分拣、统一配送,快递物流成本由项目实施前平均每单12元,降低至现在每单8元。
2.泸西县采用“党组织+电商+公司+合作社+农户+专卖店”的生产经营模式,通过云南有道农业有限公司与党组织联姻,带动果衣村委会全村17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共同发展土鸡事业,并对养殖技术培训和跟踪指导,实现产品按标准养殖、统一回收、灵活销售。
3.红河县围绕梯田红米做文章,在乐育镇尼美村打造电商扶贫示范村,通过“短视频+直播带货”方式,将唱民歌、跳乐作舞、民族节日等少数民族文化与产地直播结合,带动当地红米、沃柑、芒果等农特产品销售,带动当地文旅产业转型升级。
4.金平县依托“金品优鲜”平台,通过“服务中心+服务站点+贫困户”模式,开设线下扶贫专区,为农户提供自种蔬菜水果直供便利,推动了农村产品出村进城。
5.绿春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推出“电商中心+企业+贫困户”电商扶贫机制,通过“扶贫义卖帮销”“爱心消费”“线上预售”等方式,实现对建档立卡户的精准帮扶营销。同时,将产品上架“淘宝·绿春特产馆”“抖音小店”等平台进行全网推广销售,在实现当地产品溢价的同时,帮助当地的贫困户尝到电商就业增收的甜头。
6.屏边县将众创人力资源“乡村蓝店”品牌与农村电商服务站点提供增值服务相结合,以“政府+学校+企业+公司+门店+新型职业农民”招生即招工的组织模式,培养现代学徒制新型职业农民。目前,已完成县、乡、村三级培训平台搭建和电商服务站点负责人员系统操作培训。
7.元阳县依托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资源,建设元阳哈尼梯田绿色食品园,开发和利用哈尼梯田绿色食品,以特色产业园促进产业聚集和产品精深加工,扩大了产业规模,提升了产品附加值,打通了产地、加工、展示、销售等产业链条环节,农产品销售从原产地到消费者两端直达连通。
二、主要做法
2019年以来,红河州把“大抓电商”作为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的重要抓手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按照“全州统筹、整体推进”的总体布局,全方位推动电子商务与“三农”融合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红河州高度重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成立了红河州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有关职能部门职责任务。积极整合州级层面资源力量,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专职人员、兼职人员和联络人员,组建红河州大抓电商工作专班,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围绕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建立随时协调、定期例会、跟踪推进、定期督办等工作机制,确保农村电商综合示范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加强顶层设计。按照“全州一盘棋、上下一张网”的总体布局统筹推进工作,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红河州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红河州大抓电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关于印发红河州直播电商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大抓电商的发展方向和具体目标任务,以政策支持推动电子商务发展。
(三)加强目标牵引。对照《红河州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建设内容,研究制定《红河州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绩效目标表》,建立了包括5大体系、7项工作重点、82项绩效指标的农村电商综合示范关键绩效指标体系。研究制定了《红河州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推进计划表》,明确工作推进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同时,将农村电商综合示范工作纳入州委、州政府对各县市年终综合考评。
(四)加强项目管理。制定印发了《红河州2019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州级统筹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暂行)》《红河州2019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州级统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红河州2019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州级统筹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暂行)》《红河州2019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州级统筹项目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暂行)》,要求县级结合实际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同时,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监督服务。
(五)加大金融支持。与州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合作,运用再贷款专用额度、贷款延期还本付息、信用贷款支持计划等一揽子货币政策工具,支持中小微电商企业做大做强,以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印发《红河州金融支持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红政办函〔2020〕71号),开展红河州电子商务“银政互动”试点行动,设立500万元银政互动金融专项行动资金,建立银政风险补偿金池,制定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分担电商行业贷款风险。
三、工作成效
近些年来,红河州农村电商不断发展和进步,续写着一段段电商新“网事”。2018年,蒙自市成功跻身“全国电商示范百佳县”;2019年,蒙自市进入农产品电商销售全国50强县;2020年,蒙自市文澜街道、新安所镇和建水县临安镇被评为“淘宝村”。2020年,全州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150.14亿元,增长了54.83%。其中,上行交易额27.37亿元,增长30.33%;下行交易额122.77亿元,增长61.59%。
(一)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持续完善。截至2021年3月,红河州依托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州级已建成和正在建设州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州级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全州智慧物流综合服务系统、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监管系统、全州电商大数据可视化系统、全州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体系、全州农产品流通标准体系等项目。县级建成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9个、县级物流仓储配送中心10个、乡镇电商物流服务站92个、村级电商物流服务点403个,开展电商知识普及培训、技能实操培训累计2.7万余人次,其中贫困户人次5193人。
(二)农特产品网销渠道有效拓宽。不断探索多元化农村电商发展新模式,构建“贫困户+基地(专业合作社)+加工企业+电商企业(平台)”的电商产业链,主动对接国内知名电商平台资源,积极开展多平台、多渠道、多商家联动促销活动。支持龙头电商企业构建“一企带多村、一店带多户、一人带多人”等扶贫模式,帮助贫困户加快脱贫致富步伐。2021年1月—3月,全州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49.01亿元,增长70.82%。其中,上行交易额7.21亿元,增长36%;下行交易额41.80亿元,增长78.70%。
(三)电商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创新。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创新开展“数字生活新服务”工程,选塑15家重点企业开展“网上菜场、网上餐厅、网上超市、网上药店、网上家政”无接触配送服务,满足了疫情防控和生活便利双需求。探索开展“线上拼团+到店自提”,建成女娲鲜生、马帮到家、嘀达优选等一批智慧社区新零售平台。运用新媒体平台发展社交电商、社群电商,打造“直播带货+短视频”营销新场景,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2020年至2021年3月,直播营销带动农户参与6.45万人(含贫困户1.91万人),实现交易额6700.23万元。
四、下一步计划
继续按照“全州一盘棋、上下一张网”的要求,找出发展突出短板,达成突破领域共识,探索创新“三点一线”电商工作法,推动农村电商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夯实农村电商发展基础。一是加快推进电商综合示范“电商公共服务、物流仓储配送、农产品供应链、电商人才培训、电商精准扶贫”五大体系建设项目进度,确保州、县两级在今年底全面完成2019年电商综合示范项目建设。二是加强农产品预冷、加工、储存、运输、配送等设施建设,形成一批重要农产品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引导县域货物资源共享仓储设施,完善农村物流综合服务功能,提高农产品物流配送能力。三是完善电商人才培训体系,针对不同群体、不同需求深入开展培训,着力提升培训跟踪转化率,完善电商人才数据库,为全州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二)提升特色品牌市场竞争力。一是加快州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监管系统和县级子系统的推广运用,抓好重要农产品流通标准建设,实现农产品标准化管理,全面提升农产品附加值。二是对接线上第三方平台与线下传统销售渠道,利用抖音、快手、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以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渠道,广泛开展农产品精准营销和品牌宣传推广,实现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晋位升级。三是围绕“一县一业、一县一品”开设线上特色店铺、扶贫主题专区,形成全州农产品全品类、差异化网上销售格局,提升优质农产品品牌影响力。
(三)创新电子商务发展新模式。一是推动规上工业企业、限上商贸企业利用电商拓展市场,利用互联网采集并对接个性化需求,发展“以销定产”“个性化定制”生产方式。二是发展“互联网+服务业”新模式,支持教育、文化、健康、养老、旅游等线上新消费。三是推动“数字新生活”释放和注入新动能,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提升电商服务便利化。四是大力发展直播电商新业态,培育一批MCN机构、孵化一批网红品牌、培养一批网红带货达人,营造浓厚的直播电商发展氛围,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