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评比表彰项目事的函》及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经济高质量发展奋进奖评选表彰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营造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真抓实干的浓厚氛围,全力推动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决定开展红河州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按照评选条件、程序及相关要求,各推荐单位积极组织申报,经红河州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专报办公室组织评审,确定拟表彰对象:先进集体50个、先进个人100名(具体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红河州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专班办公室(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873-3900485
通讯地址:红河州人民政府行政中心A区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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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红河州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红河州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