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文章来源: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5-03-17    浏览次数:

按照《中共红河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函》要求,现将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一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制定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领导干部法治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等纳入领导干部学法的重点内容。2024年共开展委领导班子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读书班1次、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0次。其中,在2024年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七次集中学习活动中,分管领导围绕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就如何持续推动法治机关建设作交流发言。二是始终坚持把青年干部理论武装作为重大战略任务抓紧抓实,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发展改革系统青年理论学习的第一任务。2024年,共开展委机关青年理论学习小组集中学习4次。

(二)持续推进法治机关建设

委党组书记、主任刘高伍认真履行党组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一是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八五”普法责任制,抓实“三单一书”制度,对照权责清单梳理汇总普法重点内容、重要活动节点,形成《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二是认真落实法治机关建设,积极推进单位公职律师申报,经省司法厅审核,公职律师申报成功1人,提升了单位依法治理水平和法律风险防控能力。依法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和应诉工作,在全委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同签订、日常法律咨询等方面,依托法律顾问提供全方位法律咨询。2024年,法律顾问共向我委出具法律意见书43件。受理行政复议1件,州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回复该行政复议结果维持,涉及行政诉讼案件1件,经与原告协商,并通过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原告当庭撤诉。三是为进一步强化全委干部队伍依法行政思维,组织干部职工11人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网上统一考试并全部通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素养大幅提升。

(三)持续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深入开展重点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专项整治,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严格落实月调度机制,聚焦重点工作任务,对工作推进情况开展月调度。从严对标“完善工作机制、做好全面自查、开展集中排查、抓好问题整改、完善体制机制、总结上报”6个阶段具体要求,牵头组织开展规范招商和项目实施领域专项行动,共梳理查找问题6批次313个,通过省级专班审核247个,整改完成228个、形成为民办实事66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案例22个,2024年全州综合整治成效明显提升。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建立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并在红河州政府网上公开发布。持续清理和废除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方案,统一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审查的各项规定和做法,维护法治的统一和尊严,规范招商引资促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

(四)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一是将全州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行政监督检查等5类行政管理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归集范围,2024年全州共归集5类行政信息126755条,为企业的社会信用状况评价提供数据支撑。共归集用电信息327万余条,用水信息44万余条、用气信息42927条、公积金信息27089条,向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实现应归尽归,全量归集。二是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通过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违约毁约、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不履行司法判决等信息,定期梳理并组织相关部门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2024年共通过信用信息平台共享了281家严重失信主体。三是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信用修复一件事”窗口,提供信用修复政策宣讲、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公共信用信息异议处理等服务,编制“信用修复一件事”办事指南及流程图,规范办事流程,协助失信主体一次性提交信用修复所需材料,为企业开启信用修复“快车道”,全州信用修复一次办结率由2023年的30.38%提升至49%。

(五)优化审批程序提升监管效能。

一是规范项目审批、备案、核准流程,2024年全州规范审批、核准、备案项目3806个(审批964个、核准152个、备案3806个)。聚焦规范项目审批、备案、核准,用地审批全流程监管、使用林地审批管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规范项目开工管理5个方面制定印发《红河州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2024年工作方案》。二是编制发布《红河州工程建设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试行)》,为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提供参考,消除招标文件编制过程中对不同投标人设置的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三是联合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州财政局对各行政监督部门、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业务人员、工程建设评标专家、代理机构业务人员等460余人开展《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云南省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培训,进一步增强相关从业人员公平竞争审查的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四是对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及时编制完善第四版抽查事项清单,动态调整部门和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印发抽查方案,按时完成抽查工作。五是严格开展评审专家复核工作,对综合评标专家库中的红河州专家资格进行清理,取消评标专家资格13人,指导86名专家上传完善信息。

(六)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严格贯彻实施《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行涉企行政检查“企业安静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压实重点任务,制定出台《红河州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2024年实施方案》《红河州营商环境争创一流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重点任务清单》,对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等重点工作开展调度,持续统筹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提质见效。二是畅通诉求沟通渠道,聚焦要素保障和企业诉求,打通堵点难点,集中办成10件惠企实事,创新举办服务企业需求“局长坐诊接诉”3期,“接诊”27户企业40个诉求问题,积极为企业解决困难问题。接管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全年共受理线上投诉件334件,办结324件;线下投诉件14件,均按要求和程序转办。

(七)全面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一是持续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开展“走流程”活动,深入扎实检查本部门事项是否好办、易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二是聚焦企业和群众需求,依法依规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州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及政策解读共44条;积极参加“红河热线”在线访谈栏目、“红河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等系列新闻发布会;依法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8件,并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完成答复。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更新、取消、承接、调整行政事项及办事指南。四是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初步建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完成州委、州政府、群团部门共计59个部门的数据普查服务,包含223项系统清单、52项电子证照、539项政务服务事项、145项数据需求。完成29个部门共计1295项数据资源目录编目服务。完成10家部门共计186个数据挂载服务,挂载文件或文件夹131个,库表33个,接口26个,为推动数据共享互通夯实基础。

二、存在的不足

(一)理论学习深度不足。部分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够深入,未能学深悟透,仅停留在表面了解,在实际工作中难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学用结合不紧密,无法有效将所学法律知识运用到具体工作中。

(二)法治宣传方式、渠道单一。法治宣传的途径和渠道较为传统和简单,多依赖于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海报等方式,利用新媒体创新开展法治宣传较少,导致普法受众有限,难以覆盖更广泛的群体,宣传效果不够明显,普法精准度有待加强。

(三)决策机制执行不到位。虽然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等制度,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环节在保障决策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方面作用还不突出。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组织全州发展改革系统持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作为指导工作的核心准则。

(二)加强普法工作与法治宣传教育。线上线下结合,利用网络平台开展线上学习,扩大普法覆盖面,提升工作效率。创新宣传形式,通过开展主题活动、以案释法教育、行政诉讼案件旁听庭审等多种形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三)严格落实依法治理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在审批办理各类投资备案手续时,确保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严把产业政策关,加强对投资项目产业政策的审核,确保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发展方向。

(四)发挥信用修复牵头作用。与涉及信用修复的相关部门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推动信用修复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对本部门业务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五)加强赋权事项的监管与指导。加强日常协调与监督,做好对赋权事项的日常协调、监督和指导。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放得稳、接得住、管得好”,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