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厅的帮助指导下,州水利局坚持把水利法治建设摆在水利工作的突出位置,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真抓实干、克难奋进,水旱灾害防御成效显著,水利建设投资走在全省前列,河湖保护治理持续加强,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加快落实,水利行业监管水平不断提升,多措并举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在水利领域落地落实,现将水利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一是健全完善局党组集中统一领导、政策法规科承担专责、相关业务科室各负其责的水利法治建设工作机制,领导、协调、督促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制发2024年水利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分解落实红河州法治政府建设方案各项任务,细化任务措施,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法治在水利改革发展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三是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发挥“头雁”示范带头作用,全年专题研究水利法治化建设有关事项5次,重点研究解决法治水利建设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狠抓“关键少数”,提高法治素养。始终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十六字”治水思路作为水利部门法治队伍建设的主要内容,充分利用局务会、“兴水讲堂”、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行政执法轮训,通过“理论课堂”系统学、“业务课堂”精华学、“线上课堂”跟进学、“实践课堂”落地学等方式,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内容分阶段多形式组织水利干部职工专题学法24场次,线上线下零距离旁听庭审2次。
(三)规范行政决策,增强决策科学性。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执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法制审核等法定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有效。处理涉法问题、建立相关制度及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时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出具法制审核意见书3份,法律顾问意见书5份,有效降低了决策风险,提高了决策质量。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全年公开政府信息82条,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一是优化审批程序,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14项行政许可事项进驻州政务服务中心,审批时限压缩75%以上,高效办结取水许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等涉水行政审批事项共76件。二是强化信用监管,落实政务公开,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16项,高效运用“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和“互联网+监管”“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等平台,全数完成行政许可数据归集入库。三是全面优化水利营商环境。坚持标准化执法与人性化服务相结合,规范涉企检查,严格落实“企业安静期”,积极参与“一把手”走流程、“暖心行动”,积极推进“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意见办理,强化政企沟通,助企纾困,广泛汇聚企业诉求,依法依规指导行政处罚当事人完成信用修复。
(五)强化依法履职,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一是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组织动态梳理州水利局权责清单行政职权共计6类65项。按照省、州人民政府关于赋权开发区的部署要求,将州级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取水许可等5个行政审批事项赋权6个开发区、产业园区行使,并组织培训,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二是强化水行政执法监督和查处,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聚焦河湖保护、水资源管理、河道采砂、水土保持等重点领域,2024年开展巡查11.22万次,巡查河道9323公里、水域面积512平方公里,现场制止水事违法行为310次,全州水事违法案件77件,结案72件,共处罚款160.72万元,累计排查河湖库“四乱”问题75个,完成整改销号75个,深入推进2024年遥感图斑核查认定及完成整改“四乱”问题84个,整改率100%,有效有力维护了水事秩序。三是积极探索推进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理念,落实“首违不罚”“首违轻罚”相关政策,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四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抽取上年全州水利系统已办结的48件行政许可和8件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抽查检查,未发现不合格卷宗,整体案卷质量对比去年有较大提升。五是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新机制,探索建立“党建+红绿蓝+N”治河湖机制,培育“党建+河湖长制”示范点,依托“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协调联动机制,持续深入开展采砂领域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六是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注重从下属单位组织具有水土保持,水资源、地质勘测、水利工程建设等较强水利专业知识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当前全局持有行政执法资格证人员共139名,努力打造一支专业化、正规化、职业化的专业水利行政执法队伍。七是接受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州水利局2021年以来的工作情况的评议,积极做好州人大常委会对《红河州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保护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聚焦评议检查抓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奋力推动新阶段红河水利高质量发展。
(六)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审批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的要求,将普法作为推进水利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紧扣“国家宪法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利用公众号、两微一端等多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发布涉水法治典型案例9起,面向执法和管理服务对象开展专题普法宣传15场次,逐步由以往“大水漫灌”式普法向“精准滴灌”式水利普法转变,提升全民节水、爱水、护水意识和行为自觉。
二、存在的不足
经过努力,我局水利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对标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水利工作新部署新要求,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
(一)水行政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执法人员执法经验不足,信息化运用不高,高素质的法治人才还存在结构性短缺。
(二)水利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有待创新,形式较为单一,主要以发放宣传资料、举办讲座等传统方式为主,缺乏吸引力和感染力,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水利法治建设与水利业务融合不够紧密。在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管理等业务工作中,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还不够充分,水行政执法效能需持续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坚持高标准,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合理高效运用各项执法装备,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力量强、执法严的水行政执法队伍。
(二)坚持高频次,创新水利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努力实现“精准普法”“有效普法”。
(三)坚持高要求,不断提升水行政执法质效。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水利业务工作中的运用,全面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对河湖清违、非法采砂等典型违法水事案件重点查处。
2025年是法治政府建设五年纲要和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的谋篇之年,红河州水利局将继续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不断完善水利法治建设工作机制,主动想、深度谋、扎实干,努力提升水利法治建设水平,为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