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在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的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州教育体育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强化理论武装,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不断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下发《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关于调整充实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科,负责协调开展日常工作。二是提前部署谋划。研究制定《红河州教育体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红河州教育体育系统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及时下发到各县市教育体育局和州属学校,确保全州教育体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章可循。
(二)多措并举,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
1.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州教育体育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的通知》(教政法厅〔2023〕1号)及《中共红河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关于印发<红河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的通知》(红治州委〔2024〕1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红河州教育体育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并将《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纳入清单内容,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推动领导干部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领会,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2.推动宪法宣传取得实效。州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宪法宣传工作,制定下发《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全州教体系统“宪法宣传周”暨“学校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组织在全州教体系统开展“宪法宣传周”暨“学校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确保宪法宣传取得实效。一是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各地各校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活动主题,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教职工大会、校园广播、LED显示屏、演讲比赛、黑板报评比等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师生的法律素养。二是开展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2024年12月4日上午9:00—10:00,教育部在北京设立主会场,开展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主要议程为升旗仪式、宪法晨读、合唱《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等。各校结合实际,同步开展。此次“宪法晨读”活动,全州教体系统参与师生人数共计62万余人。三是持续推进“宪法卫士”行动计划。下发《红河州教育体育局转发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九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暨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择优推荐选手参加省级“学宪法 讲宪法”法治素养竞赛及演讲比赛,共7名同学获奖。同时,各地各校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动员学生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第九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宪法卫士”专栏参加在线学习,不断提升学生参与宪法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青少年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全州参与人数共计117953人。四是开展《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传唱活动。各校充分利用音乐课、课间操、校园文化活动等时间,教唱、传唱宪法歌曲,让学生们在欢快的歌声中领悟宪法精神。五是组织开展“学校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各地各校以开展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传唱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宪法进校园“利剑护蕾 法护成长”主题活动,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法治手抄报展览、法治演讲比赛、法治小品表演以及邀请法治副校长及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治宣传讲座、提供法律咨询,组织模拟法庭、观看庭审现场、模拟法庭等形式,突出宣传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让学生们在实践中体验浓厚的校园法治氛围,着力培育师生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观念、法治意识,引导学生要做学法、懂法、守法的新时代好少年。
3.持续开展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州教育体育局持续在全州教育体育系统开展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不断提升教职员工、学生的法律素养,增强学生自我防护能力和遵纪守法意识。按照州普法专项办《关于开展“开学季”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州教育体育局积极组织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在3月份开展“开学季”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各地各校立足课堂主阵地,以“开学第一课”为依托,以防范欺凌、性侵、猥亵、拐卖、早婚早育,电信诈骗、校园贷、禁毒以及珍爱生命、防范安全风险等内容为重点,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利用国旗下的讲话、主题班会、校园广播、宣传栏、黑板报、LED电子屏幕、参观法治教育基地等形式大力开展“开学季”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共计开展4566场次。
4.深入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一是抓住课堂主渠道开展法治宣传。以预防和减少中小学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欺凌事件为重点,持续推进中小学法治教育教材、师资、课时、经费“四落实”,开展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轮训,加强法治教育师资培养。切实提高法治课堂教育的实效,充分结合语文、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历史等学科和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做到青少年法治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4课时。二是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指导全州村级完小以上中小学校配齐法治副校长,以组织优秀法官、检察官、民警等法治工作者进学校开办法治课堂,构建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多元一体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格局,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在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中的作用。截至目前,全州已配备法治副校长的村级完小以上中小学1121所,共聘请法治副校长1161人,配备率达100%,每学期法治副校长到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少于1次。三是开展重要时间节点普法活动。利用“开学第一课”、“3·29”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5”国际家庭日、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月、“6·1”儿童节、“8·8”全民健身日、“9·10”教师节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体育法、教师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普法成效。四是开展“利剑护蕾 守望成长——校园法治文化月”活动。2024年8月,州教育体育局联合州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印发<“利剑护蕾 守望成长——校园法治文化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涉未成年人犯罪“双下降”任务目标为导向,针对因未成年人规则意识、法治观念、身心特点等易受不良因素影响实施违法犯罪的问题以及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脆弱容易遭受违法犯罪侵害的问题,融合“线下+线上课堂”形式,通过开展主题日班会、法治知识竞赛、庭审观摩、模拟法庭、法治讲座等丰富多彩的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讲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心理及生理健康知识、安全自护技巧,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自我保护能力,让未成年人敬畏生命、敬畏法律、遵章守纪。同时,对学校教职工开展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及入职查询制度等未成年人保护特殊制度及政策规范的宣讲,强化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强化学习,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水平。2024年4月制定《红河州教育体育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利用教体系统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机关干部大会、机关支部组织生活、系统干部培训会等途径,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积极推动公职律师工作。研究制定《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完成公职律师单位申报,积极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司法考试,鼓励符合条件的本单位公职人员申请成为公职律师。三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多渠道开展普法工作。加强新媒体平台普法,通过微信公众号“红河教体”刊载普法内容,转载典型案例,扩大普法影响力。
2.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决策机制。一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在全州教育体育系统确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基本理念,强化全面正确履行教育体育供给和教育体育管理两方面的基本职能意识,履职合法合理、防止畸重畸轻。2024年9月调整完善《红河州教育体育局权责清单》涉及清单共6类27项。其中,行政许可8项、行政处罚11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给付1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二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决策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相关要求,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对可能产生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风险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风险评估。三是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州教育体育局聘任本单位两名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同志为本单位法律顾问,聘任期限自2024年6月20日至2027年6月20日。同时,为更好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聘用云南亚尊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州教育体育局认真落实《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红河州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行“企业安静期”的通知》要求,每月1至15日期间,除紧急、特殊情形外,原则上不对企业开展行政检查,有力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二是畅通市场准入,开展政策评估清理工作。州教育体育局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局机关各科室、直属有关事业单位对既存政策措施开展清理,及时予以修订或废止。截至目前,未发现存在对民间投资主体设置歧视条款、设定准入障碍的政策措施。三是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组织并督促各县市教体局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民办学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校外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
4.不断强化行政执法工作。一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州教育体育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每年根据州司法局组织考试工作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应考尽考,并全部通过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信息系统规范管理。二是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根据《州司法局关于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2024年2月编制了《红河州教育体育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和措施,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三是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州教育体育系统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和质量,州教育体育局制定印发《2024年度行政执法能力提升方案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计划》。结合教体系统工作实际,制定《2024年度红河州教育体育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计划表》,组织州教育体育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事业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全员轮训。同时,按照省教育厅、州司法局要求,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复议培训、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公共法律知识业务培训等培训活动,不断提升教体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四是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州教育体育局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等问题,结合实际,梳理形成《红河州教育体育局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有序推进。五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4年,州教育体育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组织实施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研究制定《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红河州教育体育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的通知》(红教体发〔2024〕17号),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律素养。二是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研究制定《红河州教育体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红河州教育体育系统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确保全州教育体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从年初开始做到有章可循。三是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统筹领导工作,加强对各地各校的督促指导,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制定下发《中共红河州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红河州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红河州教育体育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全面推进教育体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四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涉法涉诉事务处理等方面的作用。五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定期全面公开本部门政府信息动态。
三、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有待增强。一是普法内容与教育实践结合不够紧密,法治副校长到校开展以案释法、法治宣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对学生群体的法治需求未能做到精准把握。二是全州中小学校法治课专业教师数量少,法治教育师资力量薄弱,教学内容缺少专业性和体系性。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一是教体系统无专业执法队伍,现有执法人员中法律专业背景人员占比低,行政执法能力亟须加强。二是执法装备配备不足。
(三)工作合力有待提高。教体系统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还存在单打独斗的情况,与其他部门之间未形成工作合力,制约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成效。
四、2025年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优势和作用,探索丰富校园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和内容,立足不同学校、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群体的法治需求,加强分析研判,丰富宣传形式,切实增强校园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二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强法治课教师培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轮训,不断提升教体系统依法行政水平。
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法治宣传工作合力。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联动,共同开展校园普法。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