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红河州发改委 发布日期:2020-04-27 浏览次数:
现将红河州现在执行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示,凡未列入目录清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红河州内各国家机关一律不得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目录清单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列入《云南省定价目录》的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按价格管理权限进行管理。举报电话:12315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红河州煤矿整治“两个清单”的公示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红河州综合评标专家的通知